“滴滴顺风车”司机强奸女乘客获刑4年
- 发布时间:2015-11-18 17:13:43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张少雷
郑某以“滴滴顺风车”司机的名义,将女乘客拉到海淀区某路边,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11月18日,北京市海淀法院以强奸罪判处90后“滴滴顺风车”司机郑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
今年7月,郑某注册滴滴打车后开始接单。7月某日凌晨3时许,小蓝(化名)独自用滴滴叫了一辆顺风车回家,被告人郑某接单后驾驶黑色丰田车(尾号为8)去接小蓝,小蓝在确认郑某为接单的司机后就上车了,上车后郑某突发邪念将小蓝强奸。案发后,郑某的家属对小蓝进行了赔偿并取得小蓝的谅解。
宣判后,被告人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