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水源”解水荒 再生水年利用量超地表水
- 发布时间:2015-06-12 07:29:05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朱苑桢
记者从北京市水务局获悉:2014年,北京市再生水利用量为8.6亿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2%,在全国遥遥领先。
水资源短缺成为制约发展瓶颈
北京走上再生水开发之路,源自“水荒”之痛。近些年来,北京以年均不足21亿立方米的水资源,维持着36亿立方米的用水需求,每年水资源缺口已达15亿立方米,由此带来地下水严重超采等环境问题。“水资源短缺成为制约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最紧迫的资源性约束条件。”北京市水务局局长金树东说。
在这种局面下,北京将眼光盯在了污水上。水务局副局长潘安君介绍,到2014年,北京市再生水使用量已经突破8.6亿立方米,约占全市用水总量37.5亿立方米的22.9%,所占份额超过地表水20.5%的比例,已成为全市稳定的“第二水源”。
位于北五环外的清河再生水厂是目前国内处理规模最大的高品质再生水厂,每天再生水处理能力达55万立方米。
走进清河再生水厂的处理车间,副厂长鲍海鹏指着一瓶清水说:“这个就是经过深度处理得到的高品质再生水,能够达到地表四类水标准,可用于河湖生态补水和市政杂用。”和自来水水样相比,从感官上几乎无异。
北京排水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目前全国的城镇污水处理执行的排放标准来看,约有一半的污水处理厂执行的是污染物排放一级B标准,只有25%的污水处理厂执行的是更高的一级A标准,但也有少部分污水处理厂执行更低的二级标准。
目前,北京已经在国内率先形成了基于地表四类水标准的再生水标准体系,这个标准远远高于国内绝大部分污水处理厂的执行标准,以化学需氧量为例,四类地表水标准要求不超过30mg/L,而一级A和一级B的排放标准分别是不超过50mg/L、60mg/L。
新水保生活,再生水保生产生态
“新水保生活,再生水保生产生态,这已成为北京供水的基本格局。”北京市水务局水资源处处长戴育华介绍。
作为工业用水大户,目前北京市区热电厂均采用再生水作为冷却水。在位于草桥的西南热电中心,一座灰色建筑的“头顶”呼呼地冒着白气。“这座通风冷却塔用的冷却介质就是再生水。”京桥热电公司总工程师马万军告诉记者。
“根据粗略计算,生产1度电需要1.25公斤的水,北京水资源这么紧缺,再生水是最好的选择。”马万军说。西南热电中心一年使用再生水的量在400万至500万立方米之间,全部来自卢沟桥再生水厂。
此外,作为河湖景观环境补充用水,再生水的广泛使用大大节约了水资源。北京市水务局排水处副处长熊建新介绍,目前生态补水已成为再生水的最大用户,全市七成以上河湖补水来自再生水,每年使用量达到4.8亿立方米。
再生水的使用在日常生活中也越来越普遍。北京市排水集团生产调度中心副主任杜伟告诉记者,水价调整后,签约使用再生水的洗车行增加了80%。在成寿寺路的一家洗车店,工人孙兴说:“去年5月1日实施水价调整,像洗车、高尔夫等特种行业每吨水价涨至160元,再生水的价格优势实在太明显了!”
为了推广和鼓励使用再生水,多年来北京维持再生水价格1元/立方米不变,同时对再生水的用户免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潘安君介绍,据测算,按照目前采用的工艺,每立方米再生水的实际处理成本为2.8元。仅此一项,政府每年需投入补贴十几亿元。
进一步推广有待于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尽管南水已经进京,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北京水资源短缺的现实。”金树东表示。到今年底,北京再生水利用量将达到9.5亿立方米,与南水北调进京水量大体相当,成为中心城区水源可靠、供应水量集中的两大主力水源,对化解“水荒”、保障城市用水将起到积极作用。
数字显示,2014年北京污水处理量为13.9亿立方米,而再生水利用量为8.6亿立方米,二者之间仍有较大差距。杜伟介绍,目前集团生产的再生水基本都能得到利用,甚至可以说是供不应求,主要的问题受制于再生水厂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处理能力与人口增长不协调、不匹配。
记者了解到,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厂项目面临选址难、落地难、拆迁难、融资难等诸多问题,然而,相对而言,居民的反对最让建设单位感到“头疼”。定福庄再生水厂、槐房再生水厂等建设项目因得不到周边居民的支持,工程进度受到很大影响。“槐房再生水厂开工比预定工期晚了8个月,清河管网配套工程晚了10个月!”潘安君无奈地说。
据了解,居民反对的原因是担心再生水厂的气味、噪音等会对居住环境造成污染。潘安君介绍,为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政府不惜加大建设投入,提高建设标准,设计上采用地下或全封闭的措施,努力减少设施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记者在昌平北七家的未来科技城再生水厂看到,厂区内绿植密布,既不见水池,也闻不到臭味儿。原来,污水处理的23个池体和设备全部置于地下或半地下,池体上面加盖20厘米厚的混凝土“盖子”,污水处理的全过程在地下一个个密闭的池内悄然完成。“正在建设的槐房再生水厂的建设标准比这座再生水厂更高。”
“政府的着眼点在于提升公共利益,而小区业主首先考虑自身利益。”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境政策部主任蒋洪强研究员认为,解除附近居民的顾虑一方面要增强项目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积极探索对利益受损方的补偿机制,另一方面可在法律框架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积极推进经过合法程序和科学论证的重大公益性项目落地,破解城市快速发展中基础设施建设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