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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通州项目花园变车位 业主质疑涉嫌虚假销售

  • 发布时间:2015-11-12 07:1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董家声 彭耀广  责任编辑:张少雷

  向来以产品出众而被称为“豪宅教父”的世茂,却因为产品设计规划引发了业主维权。日前,世茂萨拉曼卡几十名业主来到由世茂开发的通州世界侨商中心项目维权,抗议世茂“货不对样”将花园变为车位,涉嫌销售欺诈,由此将给小区业主带来环境、消防等一系列安全隐患。

  花园惊变车位

  “早知道私家花园变成车位,当初就不会选择‘下叠’户型。”业主周女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世茂萨拉曼卡为低密度联排叠拼产品,当初购房时销售员向她承诺,下叠户型的业主将享有20-30平方米的私家花园。虽然下叠户型比上叠每平方米贵了几百元,但周女士在看过样板间后立即被下叠户型营造的私家花园的园林景观设计和温馨气氛所感染,当即决定下单,并用全款的形式买下一套下叠别墅。

  周女士说,一直憧憬着搬入世茂萨拉曼卡过上院墅生活的她想早点看看新家的样子。一个月前的一天她去小区工地看了一下她的房子,让她倍感惊讶的是,原来开发商承诺的院子居然只有10平方米左右,而且还用铁栅栏将四面封住,跟售楼员说的和售楼宣传册上描述的大花园有天壤之别。更让她生气的是,在原来规划的院子位置上,赫然出现一个地面停车位。

  根据测量得知,该车位宽2.5米、长5米,由于空间比较狭窄,只能倒车入库,但车门两侧都是铁围栏,车开进后两边车门几乎没法打开。“难道停车后要让业主从天窗爬出来吗?”另一位业主王先生愤怒地说。他与周女士一样,买了下叠户型。他告诉北京商报记者,通过测量他发现,开发商把原来规划的院子,一部分切出一块做了车位。车位加上院子,面积刚刚够20.05平方米。这与当初开发商承诺20-30平方米的花园差得实在太离谱。

  周女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当时接待她的售楼员也买了下叠户型,而且成为了她的邻居,该售楼员私下对她表示,院子改成这样她也没想到。

  “现在的院子简直就是个鸽子笼。”另一位参与维权的业主向北京商报记者表达了他的愤怒:“除了世茂萨拉曼卡项目大门口边上的一排楼是当初给我们推销时描述的样子,可能是装门面用的,现在其他楼栋下叠小院基本上都改成停车位了。这些车位一旦停车入位,业主的入户门都会被堵住,影响业主出入。更可怕的是,车位旁边就是煤气管道,一旦司机操作失误撞坏管道,后果不堪设想,不但给业主安全带来隐患,而且这样的设计已经涉嫌违反消防管理条理。

  买卖双方陷入争议

  记者了解到,这样的规划变更引发了小区业主的强烈不满,尤其是下叠户型业主。据初步计算,该项目的下叠户型近千套,这意味着有数百户家庭会受到规划变更的影响。

  北京商报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世茂萨拉曼卡项目开发商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中基太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为首钢与世茂地产联合打造,其中世茂地产为操盘方。

  项目施工现场呈现出来的设计规划,的确与开发商的宣传片、销售册户型图上展示的状态有一定差距。

  在搜房网发布的世茂萨拉曼卡看房视频中介绍,该项目售楼员在介绍小区户型产品时明确表示,下叠户型业主将获赠面积20-30平方米不等的院子。

  同时,在业主提供的销售户型宣传单上,北京商报记者看到下叠户型花园面积标注的面积为25.6平方米,与业主所说只有十几平方米的确相差不少。

  对于业主的不满,北京世茂地产品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初项目销售时项目沙盘上已经明确标出车位位置。同时,企业从未在合同中明确写明业主小院实际具体面积。另外,企业的宣传资料中也未标明有30平方米的院子,院子的面积大小是业主自己理解造成的,责任不应由开发商来承担。

  对于业主所说的销售人员的承诺,上述负责人表示,企业对营销人员进行过严格培训,绝对不存在保证小院花园面积这样类似的销售说辞。该人士还表示,边户产品的花园面积接近30平方米,但中间户则在十几平方米左右,应该是业主自己搞混了。

  涉嫌虚假销售?

  “我在房地产公司工作,知道收房与宣传有一定的差距,但实在想不到世茂能这样离谱。”一位参与维权的业主表示,要不是缩水实在太严重,不会走上维权这条路。据他回忆,当初有业主曾量过萨拉曼卡样板间的尺寸,与现在实际交房时相差了30平方米,在理论上涉嫌虚假销售。但该业主也表示,鉴于目前售楼处样板间已经拆除,取证很难。

  北京桂润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专业律师冯先生认为,世茂地产一层房屋院子从销售宣传单上承诺的30平方米,到现实中不到13平方米,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使在双方合同中规定了免责条款,也应当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格式条款。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若当事人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小区车位问题,业主曾提出几个解决方案:包括取消车位,更改车位位置等,但世茂均未接受。

  世茂方面表示,愿意与业主展开商谈,截至目前双方协商暂时没有进展。多位业主表示,如果世茂依旧消极对待业主的投诉,至业主利益于不顾,将采用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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