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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合理抑制通州"炒房" 在途交易不受限购令影响

  • 发布时间:2015-08-16 07:4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刘小菲

  昨天晚上十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州区人民政府联合发文,决定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今天起,有一套房的京籍家庭需要3年以上通州户籍,或在通州缴纳社保或纳税,才可在通州购买住房。

  该政策被媒体称为“北京史上最严限购”。

  非京籍需在通州纳税或社保3年

  为促进通州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8月1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州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决定在通州区实施更严格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提高区域购房门槛。文件规定,在符合现行限购政策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四类家庭,才可以购买1套通州区商品住房。

  需满足条件之一才能购房

  一是京籍无房户

  二是已有1套住房的通州户籍居民家庭,需落户通州3年(含)以上

  三是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其他区县户籍居民家庭,需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四是在京无房的外地人,需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通知》明确,以下家庭暂停向其出售通州区商品住房:1. 已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在通州区落户满3年及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证明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 无法提供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这一举措,是现行限购政策的升级,在现行的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外地及单身限购1套的整体政策框架下,对通州采取的更高要求。

  限购合理抑制通州“炒房”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着眼区域发展大局的角度看,京津冀协同发展已列入国家战略,通州区作为一个重要节点,建设建成本市的行政副中心,是个渐进的过程。过快透支政策利好,过多吸纳不合理住房需求,都会影响本市行政副中心建设的进程。

  市政府部门首次和区县政府联合发布通知规范市场,充分体现北京市对副中心建设和稳定通州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高度重视。

  此次限购政策的出台是延续分类、分区域调控思路。受建设本市行政副中心等利好,近期通州区商品住房市场成交偏热,投机炒房现象频现。

  政策贯彻了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分类调控精神,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市场差别对待、对症下药。

  本次限购升级,只针对市场偏热的通州区商品住房市场,其他区县、其他房屋类型没有变化。

  通过合理抑制通州区域的住房投机投资,给过热的通州区商品住房市场降降温,稳定区域市场。

  在途交易不受影响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优先解决通州本区居民的住房问题,保护了这类人群住房消费权益。无房的本市户籍居民,以及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保或者个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也能在通州购买1套商品住房。

  本市户籍居民已有1套住房的,如要在通州再买房,应在通州落户3年以上,或者在通州区连续3年缴纳社保或者个税。政策符合解决居住需求的迫切性、合理性原则。

  新政的执行以什么为节点?对此,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途交易不受影响。

  本《通知》实施前,已在网上成功提交了购房资格申请的购房人,不受影响。也就是说,今天0:00前成功提交购房资格申请的,还是执行的“老政策”。

  通州自住房仍执行原申购门槛

  通州的自住房将按什么政策执行,也是购房者关注的问题。市住建委表示,自住房仍按原政策执行。

  目前,北京自住房政策是拥有北京购房资格的家庭均可申请,保障房轮候家庭和京籍无房家庭优先。通州自住房执行原政策,意味着不能申请通州商品房的一些家庭,可以去申请通州的自住房。

  对此,专家解释说,由于自住房优先家庭是先选房的,当前楼市回暖的状况下,自住房也愈加火热,如果不是优先家庭,基本购买无戏。因此最终购买通州自住房的都是保障房轮候家庭或京籍无房家庭,与通州新限购政策无异。

  此外,此次通州其他类型的住房仍执行原政策,击破了之前通州“商住”也要限购的传言。但专家提醒,所谓“商住”存在大量风险,如水电是商用价格、无法办理落户等,需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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