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租房申请30日截止 已有1500余户参与申请
- 发布时间:2014-09-12 16:2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陈晶
10日,记者在历下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自9月2日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之日起,前来历下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申请公租房的市民络绎不绝,截至目前,已经有1500余户参与申请。
10日上午,历下房管局内前来申请公租房的市民已经排成长队,为方便市民更加高效地办理相关手续,历下房管局派专人为前来办理的市民发放序列号,并且专门设立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咨询室,有专人对相关政策进行现场解答。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市民对于一些新的政策性问题关注的比较多,比如“什么是‘公廉并轨’”、公租房申请条件、并轨后原廉租住房有什么影响以及申请流程等。对此,历下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也给予了详细的政策解答。
另外,历下区房管局还提醒广大市民,公租房申请本月30号就截止了,需要申请的市民需持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证件到济南市历下区东青龙街42号(历下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二楼住房保障科)办理申请手续即可,咨询电话:86568257。
1、什么是“公廉并轨”?
就是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种保障方式合二为一,统一建设、统一准入、统一申请、统一分配、统一管理,不再分类实施,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2、济南市内六区户籍的家庭申请公租房,需满足哪些条件?
(1)家庭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米(含)以下;(2)单身人员: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市内六区及高新区无住房。
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满足哪些条件?
(1)在济南市内六区有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2)在济已缴纳社会保险;(3)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截至申请之日仍有未执行合同期一年以上;(4)持有《济南市居住证》;(5)在济南市内六区及高新区无住房。
4、并轨后对原廉租住户有影响吗?
不会产生影响。公廉并轨后,已入住和待入住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户,其租金标准和物业服务费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对符合原廉租房保障条件的新申请户来说,仍然可以在租金标准、物业服务费和分配中继续享受优惠优先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