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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化能源被开天价环保罚单 负债已超50亿

  • 发布时间:2015-06-17 08:39:15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张静 毕华章 李菲菲  责任编辑:吴起龙

  陕西“天价环保罚单”企业停产背后:国内二甲醚超常扩能风光不再

  因收1580万元“天价环保罚单”而备受关注的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煤化能源),已被责令停产整改。

  近日,记者从咸阳市环保局获悉,6月12日上午10时,陕西煤化能源长武县二甲醚项目已全线停产。

  陕西煤化能源因未按照“三同时”制度检查灰渣(废渣)贮存场所,并将产生的气化渣乱堆乱倒造成环境污染被当地环保部门处罚。但该公司未缴纳相关罚款,环保部门按日计罚,使得应缴罚款总额高达1580万元,被称为“天价环保罚单”。

  除了环保诟病外,陕西煤化能源原计划两年半完工100万吨/年煤基二甲醚项目,耗时6年仅完成60万吨甲醇装置建设,且建设主体发生重大变更,终端产品由二甲醚变更为甲醇,目前仍处于试生产阶段,这也折射出二甲醚行业的低迷。另外,公司向当地环保局递交的资料显示,其负债已超过50亿元。

  二甲醚项目全线停产整改

  陕西煤化能源于2008年3月成立,公司的重点建设项目为年产100万吨煤基二甲醚项目,位于陕西省长武县丁家镇五里铺工业园。但该项目在试生产过程中存在多项环保问题。

  记者获悉,此前项目所在地五里铺村村民,已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陕西煤化能源噪声扰民,以及排放恶臭气体等环境问题。

  陕西省政府官网“舆情反馈”栏目的信息亦显示,2014年11月以来,该企业(陕西煤化能源)在未依法取得试生产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生产。未依法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也未对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进行搬迁。

  对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咸阳市环保局对陕西煤化能源决定以合计20万元的基数按日连续计罚。从1月8日至2月13日合计37天,按日计罚740万元;2月14日至3月27日合计42天,按日计罚840万元,两项罚款合计1580万元。

  不过,陕西煤化能源不仅未及时缴纳罚款,而且依然在违规试生产。6月11日,咸阳市召集环保部门和涉事企业就违法生产召开会议。12日,陕西煤化能源长武县二甲醚项目全线停产,开始整改。

  咸阳市环保局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若企业整改到位,我们会发放试生产许可证。但企业违法行为在前,要是不能按时缴纳1580万元罚款,则会移交法院处理。”

  项目建设周期延长3年半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保执法力度逐步增强,但陕西煤化能源却在被处罚后,依然未缴纳罚款。

  长武县环保局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以前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这是第一次。”

  公开资料显示,陕西煤化能源长武县二甲醚项目计划总投资82亿元,但前期高额投入后,企业并未能及时获得产品销售收入。

  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陕西煤化能源100万吨/年煤基二甲醚项目于2008年9月20日开工建设,原计划一期建设周期为两年半。但到2014年11月才开始试生产,项目建设时间长达6年,比原计划延长3年半。

  就上述情形,记者致电陕西煤化能源董事长何万盈,但未能获得回应。

  长武县政府部门一名官员告诉记者,陕西煤化能源项目目前处于试生产阶段,每月生产1500吨,按照现在市场价每吨2000元,每月大约只有300万元的收入。

  记者注意到,在被处以罚款后,陕西煤化能源在向长武县环保局递交的《陈述申辩书》中提到,陕西煤化能源是“经过6年建设、负债50多亿元的企业”。

  变更建设主体未获批

  实际上,建设6年的陕西煤化能源二甲醚项目,迟迟未能拿到生产批复缘于其变更建设主体而未获得环保部门的批复。

  长武县环保局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原计划生产二甲醚的陕西煤化能源,目前已将终端产品变更为甲醇,该项变更需陕西省环保厅的批复。

  陕西煤化能源副总经理李建平日前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亦称,“项目建设主体发生变更,必须由陕西省环保厅作出环评变更批复,然后才能申请试生产。”

  投资高达82亿元的项目,为何中途变更建设主体?一位二甲醚行业分析师向记者透露,“目前很多企业改变建设主体改造装置,终端产品由二甲醚改为甲醇,这是为了减少亏损。”

  作为清洁能源,二甲醚曾风光一时。“由于近些年超常规的扩能及液化气价格降低对其需求的挤压,二甲醚市场长期低迷。”金银岛市场分析师李峰表示,目前市面上的二甲醚多用于液化气掺混,但掺杂许可及比例迟迟未能出台致使二甲醚企业开工率低。

  记者梳理发现,除了陕西煤化能源外,从事二甲醚生产销售公司的日子“都不好过”。以最早介入二甲醚行业的泸天化(000912,SZ)为例,项目公司绿源醇业除了最初投产三年盈利外,2008年之后均处于亏损状态。兰花科创(600123,SH)、天茂集团(000627,SZ)等上市公司亦受累于二甲醚行业低迷。

  天茂集团在2014年报中表示,“由于国家对二甲醚掺烧的标准迟迟不能出台以及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委对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专项整治行动的加强,二甲醚产品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公司二甲醚产品的生产装置开工率较低。”

  天茂集团2013、2014年度业绩显示,二甲醚产品毛利率分别为-4.86%和-11.06%。此外,兰花科创旗下负责二甲醚生产销售的子公司山西兰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2014年亏损-5601.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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