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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15日至21日为过渡期

  • 发布时间:2015-01-14 14:04:47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少雷

  中国网财经1月14日讯 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微博消息,由于将对北京全市出租车计价器进行调整,1月15日至1月21日定为过渡期,期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已调整计价器的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未调整计价器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1月22日全部完成北京市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工作,北京所有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根据当前油价情况,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1元/运次,出租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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