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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出“誉”不等于能刷出“信”

  • 发布时间:2014-09-11 09:21:50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孙业文

  近些年,互联网购物平台的规模不断壮大,创造的商业利润更是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从“双十一购物节”、“新年优惠”等促销活动的火爆程度及消费者的参与热情能够清晰地看出,国内居民正在逐步将网购变成常态化消费。在这种情况下,线上交易平台的信誉就显得异常重要了。

  前不久,有两家国内知名大型网购平台相继被爆知假售假,一度引发人们热议;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近日淘宝、天猫也被指雇人“刷信誉”:线上购物的可信度正在遭遇前所未有的冲击。

  据了解,所谓“刷信誉”,就是线上店铺的老板向“刷手”提供自己的登陆账号和密码,后者会通过不断在其店铺重复进行——“下单—付款—确认—好评”——这一操作流程,来提升该店铺的商品销量、顾客评分与信誉积分。一般来说,老板只要提供给“刷手”300元,对方便能给店铺“刷”出一个钻。还有一种方式,就是老板和“刷手”先达成协议,对方假扮顾客在店铺挑选物品,接着通过阿里旺旺等聊天工具同老板讨价还价,最后下单并付款。然后,老板假意发货,等对方确认、好评,再将货款及劳务费一同退给对方。一般情况下,每“刷”一次“刷手”获利约5块钱,每重复一次的流程约10分钟。

  目前,这种“刷手”于微博平台尤其常见,有些人的粉丝已超过1000人,而在QQ、微信、贴吧等网络公共交流平台上,类似的组织或个人也可谓比比皆是。那么,为何“刷信誉”会得到诸多网络店铺老板的认同呢?

  仔细观察不难发现,老板花钱雇人“刷信誉”无非出于两个目的:一种是为店铺塑造一张诚信运营、广受好评的假面具,赢得广大普通消费者的信任,之后凭借造假售假等不法经营牟取不当利益;另一种则是店铺刚刚开张,信誉等级较低,无法同那些拥有多颗钻,抑或是拥有皇冠的店铺竞争客户资源,不得已雇人“刷”高信誉,以求更好地抢占市场。相对来说,第二种情况更为普遍。此前,就有一位经营数码产品的淘宝店铺的老板直截了当地表示:“一开始也觉得刷信誉不好,但后来发现其他店铺都在刷,甚至卖假货的只要信誉高,生意就比我好,后来我也刷了三个钻,才逐渐有了客源。”这说明,“刷信誉”之所以能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甚至有利可图,根本原因还是消费者过于直观地认同“钻、皇冠同店铺信誉成正比”——这一网购可信性判定标准。

  此外,当前淘宝虽不断重申,禁止店铺“刷信誉”的行为,但在具体防范的过程中,基本只能定期依靠电脑和人工团队对店铺进行排查。一旦店铺采取这种通过完整购物流程来“刷信誉”的情况,淘宝后台也很难出面干预。这也是造成“刷手”越来越泛滥的一大原因。所以,设法限制这类现象进一步蔓延,需要多方面人士的共同努力,且已是势在必行。

  具体来说,监管部门应加大检查力度,从微博、QQ、微信等网络公共平台入手,严厉打击这些藏匿于虚拟世界的“刷手”组织及个人,净化网络环境。同时,这些平台也应该加强监管,对于非实名认证且打着“刷信誉”广告的用户及时采取封号、举报等措施,不给其在网络生存的空间。另外,行业部门也应将之前推行的网购“售后七天内,可以无条件退款”的制度进一步强化,要求所有网店都必须遵守,并且建立专门的举报平台。一旦卖家拒绝退款,买家便能实时举报,有关部门就可以及时对店铺予以处罚。这样一来,线上店铺自然不敢造假售假,“刷信誉”也就意义不大了。更重要的是,消费者应该尝试改变原有的观念,不要一味地相信有钻、有皇冠的店铺,而是要本着不论店大店小,一律持“售前多沟通;售后敢维权”的态度去购物,使新老店铺能够处于平等的竞争环境下。如此,老板也就不必要雇人“刷信誉”了。凡此种种,或能还原网购平台的真实信誉度。

  2014年,网购概念日益深入人心,“信誉”的理念引起大家高度重视,但买卖双方都更要清楚地认识到——刷出“誉”不等于能刷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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