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乳制品饮料、酱油醋等
- 发布时间:2015-07-31 13:2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金潇
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西安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和《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它们将分别在2016年1月1日和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通过了几个人事事项,接受何嘉杰因工作调动辞去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徐蔚葳因工作调动辞去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小作坊不准生产乳制品饮料等
昨日,经过审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在部分修改完善后,最终获得通过。其中,最终稿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进货查验记录保存进行细化,要求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质保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同时,增加内容,对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种类进行完善。禁止项包括专供婴幼儿、孕产妇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罐头制品、果冻食品;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酒类、酱油和醋;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今后西安不再新建露天煤场
《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负全部责任。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应当列入工程预算,足额拨付施工单位,专款专用。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如果不按要求制定和报送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的,将对建设单位处以2000元-1万元罚款。
针对特殊天气、特殊情况,条例规定,气象部门发布四级或者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拆除、爆破或者土石方作业。气温高于零摄氏度的非雨雪天气,市区主要道路适当增加洒水、喷雾次数。一旦道路路面出现严重破损,管理单位要采取限制载重车辆通行或者限制机动车辆通行速度等防尘措施,并及时修复破损路面。
另外,条例规定,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不得新建露天煤场,已设立的大型露天煤炭交易场所应当限期迁入全密闭煤炭交易场所。用煤企业自用煤炭逐步实行全密闭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