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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携带或邮寄燕窝等“洋年货”入境

  • 发布时间:2015-02-03 09:30:00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黄璐聪  责任编辑:时习

  随着羊年春节的临近,不少市民打算春节出境旅游或者回福州过年,在出入境时哪些东西能带、哪些不能,有关部门再次提醒市民提前做好了解,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根据福建检验检疫局的统计数据,去年有关部门在口岸一共截获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8101批次,从中检出有害生物679种次。其中,仅福州长乐机场口岸就截获旅客禁止携带入境物3786批次,共6540公斤,涉及54个国家或地区。

  “燕窝、肉类制品、新鲜水果蔬菜等都是较经常截获的禁止入境物品。”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明文规定,携带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应当主动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检疫。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肉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其制品、燕窝(罐头装除外)、新鲜水果和蔬菜、植物种苗等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禁止携带、邮寄进入我国。同时,对列入名录及经检疫不合格的携带物、邮寄物,检验检疫机构将依法予以销毁或退回处理,并可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

  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羊年春节临近,请各位旅客特别是返乡团聚的华人华侨切勿携带禁止进境物品入境,也请国内居民不要委托海外亲友捎带或邮寄相关物品,网民朋友在网购海外物品时应注意了解相关规定,避免因相关物品被查扣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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