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市场期待更多竞争
- 发布时间:2016-05-10 08:48:53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食盐市场期待
更多竞争
□ 许晓明
备受关注的盐业改革终于破冰!国务院5月5日公布《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根据方案,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食盐价格放开后,是否会出现上涨?对此,多家机构的研究报告认为,预计普通食盐的价格会由于各方抢占市场出现下降。(据中新网)
此项改革方案指出,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价格放开后,食盐价格是涨还是跌?在改革的理想和远景之外,这里面的操作细节值得仔细推敲下。
市场定价的体系中,充分的市场竞争,是商品价格下跌的必要前提。食盐价格放开之后,确保价格稳定乃至降低,就必须确保食盐市场上经营者之间展开充分的自由竞争,否则,价格放开或许就成为价格上涨。
改革方案明确了,今后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也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而在一直延续至今的盐业专卖制度下,现有的拥有盐业生产、批发牌照的企业基本都是国企。
也就是说,改革后的食盐市场,主要还是把民企和外企拦在门外的国有企业专营体系,而专营的食盐市场主要是央企和地方国企的内部竞争。
当然,此次改革方案中也提出,鼓励民企等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但是,即使部分民企、民资能够进入食盐生产和经营体系,在“国企为体,民企为用”的格局下,民企对食盐生产经营的影响力必然有限。
在现实意义上,当民企被阻挡在食盐经营市场门槛外,国有企业一统天下的格局中,盐业市场能有充分的竞争吗?而削弱了竞争机制的推动,盐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从何而来?
盐业改革的开放性目标,应该更多地体现为对于市场大门的打开;改革的规范性目标,应该更多地体现为对于市场秩序的严密监管。在落实盐业改革的实践操作中,应该给与民企更多的机会,给与民企在盐业经营中更大的主动权,赋予民企享受与国企公平竞争的市场资格。
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只要拥有严格的市场监管,任何企业的任何产品,都不敢在涉及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指标上玩“跑冒滴漏”,否则企业将会走入“人财两空”的绝路。只要拥有严格的市场监管,生产假冒伪劣的企业会被逐出市场,恶性竞争的企业会自食其果,效率低下的企业会被自然淘汰,而无论市场胜利者中更多的是国企还是民企,给消费者提供的必然是更加物美价廉的食盐产品,这正是食盐改革的意义和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