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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3000万是维权还是炒作

  • 发布时间:2016-04-11 10:31:51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 本报记者王辉

  4月6日,优信二手车公开宣布:针对58同城在其网站仿冒“优信二手车”一事,优信二手车已经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予以立案。优信二手车要求58同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索赔3000万元人民币,在其官网及正式媒体上,连续30天公开道歉。

  真假“优信二手车”难分辨

  据优信二手车市场营销中心总经理赵聃介绍,4月2日,在58同城出现了以“优信二手车”品牌命名的网站,“功能很齐备”,车辆“从类型到品牌,一应俱全”,可是“网址显示的是58.com”,并不是优信二手车的域名地址。

  从赵聃展示的手机页面截屏来看,两家网站虽然在外观上有所不同,但是均出现了相同的车辆检测标签,比如“无事故”等。赵聃同时展示了在百度、360等搜索引擎上搜索“优信二手车”的结果,发现许多“非常靠前的”搜索结果,都导向了之前提到的58同城“仿冒的”优信二手车网站。赵聃认为,这样的行为会误导那些“真真正正想要找到优信二手车的消费者”。4月3日下午,优信二手车通过官方微信和官方微博发出声明,要求58同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优信二手车道歉。截至4月6日上午,优信二手车方面表示,没有收到任何58同城方面的正式回复。

  记者了解到,4月5日,优信二手车的诉讼请求主要有3方面:判令被告58同城立即停止使用“优信”及“优信二手车”字样;判令被告连续30日在其公司网站首页及国家级报刊头版发布致歉声明;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万元人民币。

  是维权还是炒作?

  提到3000万元,人们自然会想到中国好声音巅峰之夜、中国最贵的60秒广告。而此次优信诉求又是3000万数字。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律师在接受某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58同城涉嫌“不正当竞争”。这种案例一般依照两个标准来判定损失,一个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但是这个很难证明;另外一个是按侵权所得来判定,也很难证明。在司法实践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到百万元以上的很少,一般在几十万元左右。看来达到3000万数字有点儿难。

  有人认为优信是在炒作。据了解,目前正值优信集团D轮融资的关键时期,58同城仿冒“优信二手车”的广告,也因“58可能战略入股优信集团”而被媒体所关注和转载。对此,业内有猜测:优信向58同城索赔3000万元人民币,可能也是一种资本炒作的行为,同时,58同城也可以将其认证二手车的项目公布于众。

  对于这样的猜测,优信二手车称,之所以要求索赔3000万元,只为刹住互联网仿冒之风。赵聃指出,目前没有任何进行合并或者是入股,或者是双方进行资本上合作的谈判,这方面是没有的。但对于将来是否会拒绝58同城的投资时,优信二手车总裁彭惟廉并没有给出肯定的答复,只是表示,优信自打创始之初,就是一家在各方面都比较开放的企业,我们愿意跟每一位优秀、优良以及有诚信的,不管是投资方还是合作方,一起合作。

  彭惟廉表示,此次诉讼的全部赔偿金额都将物尽其用,遭受过品牌侵权仿冒损失的全中国的中小企业、创业公司、个体经营者,都可以向优信二手车官网提交材料,优信将使用全部诉讼赔偿金提供帮助。帮助任何个人或小品牌在遭遇侵权事件时的维权。

  负责此案的律师张志胜认为,被告58同城作为与原告同业的竞争者,在明知原告企业名称、字号及官方网站具有极高知名度的情况下,仍擅自使用并故意混淆,有借他人之名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的意图,主观恶意明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被告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就在发布会召开中,记者在手机浏览器搜索“优信二手车”,发现首页的第一个结果在点击后域名显示为“58.com”。对于优信二手车的诉讼,58同城方面表现的极其冷静,有媒体报道,发布会召开的同时,58同城有关方面负责人在某媒体微信群表示,我的官方回应:关于这件事情,我们不想配合对方的炒作,所以不会作出回应,还请理解,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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