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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酒存款失踪案:被告人否认诈骗 举报公司领导

  • 发布时间:2016-04-11 07:40:00  来源:新京报  作者:张泉薇  责任编辑:张少雷

  李双的皮包里塞满了丈夫陈沛铭手写的《申冤书》。

  陈沛铭是酒鬼酒“亿元存款失踪案”被告人之一。在2016年1月20日湖南省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中,他和另外5名被告人分获重刑。判决书显示,寿满江、方振、陈沛铭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伪造金融凭证的手段,骗取酒鬼酒供销公司存入农行杭州华丰路支行的1亿元存款,其行为均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6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到5年不等的徒刑。

  尽管一审已经初步定罪,但包括陈沛铭在内的6名被告人及律师一致认为:“酒鬼酒亿元存款失踪案”实质上是一场“民间借贷的民事纠纷,而不是诈骗”。涉案农行杭州分行方面也声称希望能彻查事实真相。

  被告人陈沛铭的家属和方振的家属分别告诉新京报记者,已经向中纪委、证监会等部门实名举报酒鬼酒公司及其相关领导,并且举报将“持续进行”。

  2014年1月27日

  酒鬼酒公告称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 农业银行 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的1亿元存款被全部转走,“涉嫌被盗取”。公司表示已向警方报案。

  2014年4月

  酒鬼酒发布公告,将该案件称为“诈骗案”:“从公安机关获悉,这起诈骗案侦破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2015年8月

  湘西州中级法院以“合同诈骗”开庭审理此案,寿满江、方振等6名人员站上被告席。

  2015年11月

  酒鬼酒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农行杭州华丰路支行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

  2016年1月13日

  酒鬼酒发布公告称,董事会收到赵公微、沈树忠、夏心国的书面辞职报告。

  2016年1月20日

  湖南省湘西州中级法院一审宣判,酒鬼酒亿元存款失踪案6名被告人犯有金融凭证诈骗罪。首犯寿满江被判无期徒刑,其他5人分别被判处2至15年有期徒刑。

  2016年1月28日

  参与庭审的被告人辩护律师称,6名被告人都已经准备上诉。被告人之一方振的家属称已向纪检部门和证监会举报。

  2016年4月1日

  陈沛铭家属表示再向证监会举报酒鬼酒。

  亿万富商被判“诈骗”

  两年前轰动一时的酒鬼酒“亿元存款失踪”案,不日将迎来二审。

  二审前夕,新京报记者见到了被告人之一陈沛铭的妻子李双。一见面,李双就把陈在狱中手写的《伸冤书》递给新京报记者一份:黑色中性笔手写稿纸,长达20页。“你拿去看吧,他还会写,我这儿多着呢。”李双说。

  狱中光阴难捱,每天写信申冤成了陈沛铭唯一的精神支柱。长达20页,总计约8000字的内容,陈沛铭已经写得滚瓜烂熟。这些信的内容大同小异,开头的称呼有时候是“尊敬的领导”,有时候是“尊敬的高院领导”,有时候是“尊敬的中纪委领导”。

  陈沛铭将每次写完的书信交给前来探视的律师,妻子李双则负责从律师手中接过这些信件,再向有关部门递交。“没有信儿”,李双说。“我继续递,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不停。”

  李双告诉新京报记者,“我和我老公都是正经商人,做生意很多年,手里全部资产加起来上亿。”

  亿万富商陈沛铭之所以被卷入“酒鬼酒亿元失踪案”,起因于一个政府项目:2013年,陈沛铭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中央红”危楼改造项目出现现金紧张,为了尽快融到资金使项目顺利进行,陈沛铭找到寿满江(被告人之一)借款,而寿满江则找到了南京金亚樽酒业法人罗光。

  一审判决书显示,2013年11月,罗光与寿满江等人向酒鬼酒供销公司购买600万元高价酒,并向酒鬼酒支付645万元存贷差。作为“条件”,寿满江要求酒鬼酒供销公司在杭州农行华丰路支行存入1亿元,并做出存款一年内不提前支取、不质押、不转让、不挂失、不调查、不开通网银和电话银行等“六不承诺”,均得到了酒鬼酒方面的同意。协议签订后,1亿元经由农行被转出到寿满江手中,陈沛铭分得了其中的3900万元,在将其中的大多数钱投入项目之后,又向寿满江返还了1100万元。

  2014年1月,酒鬼酒发布公告称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的1亿元存款被全部转走,表示“涉嫌被盗取”,并向警方报案。

  2014年4月,该案被酒鬼酒首次定义为合同诈骗。2016年1月20日,湖南省湘西州中级法院一审宣判,酒鬼酒亿元存款失踪案6名被告人犯有金融凭证诈骗罪。首犯寿满江被判无期徒刑,陈沛铭获刑14年,其他几名被告人、包括涉案的农行杭州华丰路支行行长方振,分别被判处5至15年有期徒刑。

  律师称案件“疑点重重”

  在一审被告席上,陈沛铭曾表示,“我是借款借到这儿来的”。

  包括陈沛铭在内的6名被告人及律师一致认为:“酒鬼酒亿元存款失踪案”实质上是一场“民间借贷的民事纠纷,而不是诈骗”;“酒鬼酒是知情者和配合者,而不是受害方”。不过在案件的一审环节,这一辩护意见没有得到法庭采纳。一审中,作为主要当事人的酒鬼酒一方没有相关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也没有人被追究责任。

  在白酒行业和法律界,“酒鬼酒亿元失踪案”至今存在各种质疑。在该案中,涉及的几方,分别是资金提供方(酒鬼酒)、贴息和用款方寿满江、陈沛铭;资金中介方罗光、以及银行方(农业银行)。

  陈沛铭代理律师陶旭东认为,从现有证据来看,包括酒鬼酒在内的涉案各方应该都清楚,所谓的亿元存款,其实是一次非阳光融资生意。酒鬼酒不旦明知、而且配合这一“合作”。

  “按正常逻辑推理一下,你到银行开户,柜台提醒你开通短信提醒,和设置密码提醒,你会拒绝吗?酒鬼酒作为一个上市公司,存了一亿巨款在银行,却同意不开通短信提醒,这只能说明酒鬼酒明知这笔钱随后会被转走,换句话说,酒鬼酒是知情的,是默认的。”一名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向新京报记者表示。

  除此之外,该案在审理“程序”方面的问题也受到一些法律界人士的诟病。

  “既然定性为金融诈骗,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到本案,应该由杭州当地的法院审理。湘西不具有管辖权,却坚持将该案‘揽’下来。”一位被告人代理律师表示。

  “包括寿满江在内的被告人,均无主观非法占有的故意,而只有支付高额贴息款后使用其资金的合意。”律师陶旭东表示,起诉书已确认寿满江和陈沛铭将所获得的款项主要用于投资的事实。“真实的公司、真实的合同、真实的项目、真实的行为人、全部款项的真实流向及案发后在多日内仍没有逃匿,积极与所谓受害人及警方协商、积极筹款,直到被控制,这并非是诈骗类犯罪的表现。”

  农行方面希望“彻查全部真相”

  酒鬼酒的公章,是该案争议最多的“疑点”。

  一审判决书显示,2013年12月5日,农行杭州华丰路支行行长方振,代表农行前去湖南面签,而酒鬼酒方面称公章不在公司,提出“下次专程派人前去杭州送章”。5天后,酒鬼酒派出一名年轻女财务,携带全套公章前往杭州,随后便有了“西湖窃章”的剧情。

  “(银行手续)只需补盖一枚单位公章,从银行将资金转出才需要全套印章。”一位被告人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酒鬼酒明知道只需要一枚章,却让一个“小姑娘”携带全套共三枚印章,并将装有印章的包丢在寿满江等人的车上,致使印章“被盗”,资金得以从银行转出至寿满江处。

  律师认为,这可以理解成一种“心照不宣。”

  陈沛铭的律师表示,有充分理由证实,酒鬼酒方面一开始对银行方面所称的“印章不在公司”并非实情。理由是:根据判决书已认定的事实,方振前往酒鬼酒公司的同一天,罗光就以金亚樽酒业公司的名义与酒鬼酒供销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书》,而该《协议书》上加盖的就是酒鬼酒公司的行政公章。

  “酒鬼酒为何要隐瞒行政公章就在公司这一事实?又为何要专门派财务带齐全套印章前往杭州?”律师陶旭东认为,不排除这一行动本身便是酒鬼酒在配合(送章),以便于资金从银行转出。

  一审宣判后,方振的家属已向中纪委和证监会举报酒鬼酒公司在该案中存在“内外勾结”,“挪用银行贷款发放高利贷”。

  同时,被告人之一方振家属和律师认为,方振作为农行杭州华丰路支行行长,其一切行为都是按照银行的办事流程走的。农行杭州分行相关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希望二审法庭能“彻查案件的全部事实真相”。

  对此,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酒鬼酒方面,但公司电话没人接,董秘电话打不通,发信息不回。

  女董事长生活全部颠覆

  年近40岁的李双没受过这个煎熬:从小娘家环境优渥,嫁的丈夫在商场颇有成绩,她自己也身兼浙江一家技术型民企的董事长职位。丈夫出事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备上市。

  按她的理解,人生理所应当是自己前三十多年来一贯的样子。直到如今,李双仍觉得身处梦幻:“灾难怎么说来就来了?”

  2013年12月17日,出门习惯于向妻子按时“报备”的陈沛铭,离家之后再无音信。多方寻找丈夫无果之后,李双选择了向杭州当地警方报案。

  警察通过网络查询后告诉李双,陈沛铭被湖南吉首市经侦部门通缉。此时,杭州人陈沛铭已经被拘禁在距离杭州千里之外的湖南吉首。一个月后,湖南上市公司酒鬼酒发布公告称“1亿元存款失踪”。陈沛铭的被抓正与此案有关。

  李双养尊处优的生活戛然而止。随后两年时间里,为了丈夫的“冤案”,这位女董事长体面尽失:堵门、拦车、跪地、哭诉哀求、声言跳楼。丈夫陈沛铭也在狱中不断写信喊冤、拒不认罪。不过这些行动并没有带来实质性的效果。

  涉案者家属表示已“家财四散”

  被告之一、农行杭州华丰路支行行长方振的二姐告诉新京报记者,为了弟弟的案子,自己已经把除了房产之外最值钱的一辆宝马车变卖了。

  两年多以来,方振的二姐无数次往返杭州和湖南的费用,四处活动奔走的花销、弟弟在‘里面’的生活费等开支,已经让整个家族感到难以为继。“我们在北京又请了一个大律师,价格非常贵,不卖车就拿不出钱来了。”方振的二姐说,一家兄弟姐妹都在为方振的案子出力,这个案子已经彻底改变了整个家族的生活。

  一审后,李双曾接到湖南当地一位自称是律师的电话,对方表示自己得到“授意”:如果李双愿意出3000万为整个案件“兜底”,丈夫陈沛铭就能免于或从轻刑罚,而作为中间人,该“律师”将从中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对于当时六神无主的李双来说,这根“救命稻草”令她既犹豫又煎熬,犹豫对方是骗子,说到不能做到;煎熬的是,万一真是个机会,不予理会的话,错失了营救丈夫的最佳时机。李双向对方表示,事情办好之后可以付钱,对方未予接受,此事最终不了了之。

  这个时候的李双,除了正在经营的公司之外已经“家财四散”,“家里的钱,找朋友亲戚借的钱,总共花了3000多万。我老公涉案的钱已经一分不差,全部退还。”李双说,但陈沛铭交待过,公司不能倒,还得继续支撑。“现在给工人发工资都很吃力。”

  “你看我现在表面上这些,都是给外人看的。”李双指了指自己身上的穿戴,掩面痛哭,“我毕竟还有合作伙伴,有客户,不能让人家看到我倒霉了,影响公司生意。”就在几日前,李双还以公司董事长的身份出席当地某活动。

  李双说,她和丈夫投资的一些公司正在破产清算,还有一个多亿的债权,“因为陈沛铭出不来,这部分债权拿不到。”

  (文中李双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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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涉案车辆被扣后开一万多公里”

  李双告诉新京报记者,侦查阶段,李双名下的一辆别克商务车,被湖南警方一并当做赃物扣押,汽车后备厢里价值数十万的烟酒、服装也被带走。

  “车跟案子没有丝毫关系,是我刷自己信用卡买的,这都有证据。”李双称,车被扣押时还是刚刚跑了一千多公里的新车,截至目前,李双通过行驶监控显示看到,这辆车已经被人开着跑了一万四千多公里。“所有被查扣的物品,我至今没有收到警方的任何查扣清单。”

  方振的家属在案发后从杭州飞到湖南上访,方振的两个姐姐被要求证明“是方振的姐姐”;飞回杭州开出证明“是姐姐”后再次飞到湖南,姐妹两人仍被拒绝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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