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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部门在入境口岸首次检出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 发布时间:2016-02-16 09:32:39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上接1版)广东检验检疫局立即组织专家组根据患者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等情况进行研判,判定该病例为“高度疑似”寨卡病毒感染病例。2月15日,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核检测,确认该病例为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自2015年以来,美洲多个国家相继发生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欧洲、亚洲、大洋洲等国也有输入病例报告。质检总局密切关注疫情进展,及时发布公告,提前做好防控准备。早在2015年11月,质检总局就组织召集有关专家开展寨卡病毒疫情风险评估,对寨卡病毒疫情进行研判。2015年12月1日,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要求加强口岸防控措施,防止疫情传入。这些措施的提出,与2016年2月1日世卫组织宣布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比,有着较大的提前量,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时间保障。

  针对疫情,质检总局组织口岸相关实验室及时研制、储备了寨卡病毒核酸检测方法,举办了寨卡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班,确保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各口岸均具备对寨卡病毒的监测和检测能力,开展有针对性的体温检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排查,做到“逢警必处”。

  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疫情发展,质检总局将继续按照寨卡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和宣传教育,控制口岸蚊虫密度,严防蚊虫传入,密切关注疫情和调整落实防控措施,严控寨卡病毒感染疫情从口岸传入。

  同时,质检总局建议出境人员在出境前,应到当地检验检疫机构了解目的地寨卡疫情流行情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并做好个人防护,并特别提示孕期妇女尽量避免前往寨卡病毒流行国家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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