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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与内蒙古自治区签署合作备忘录

  • 发布时间:2016-01-20 09:31:46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徐 风)1月18日,国家标准委与内蒙古自治区在京签署《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标准化战略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出席签字仪式并分别在《备忘录》上签字。

  在签字仪式前的会谈中,田世宏对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的标准化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备忘录》的签署,是贯彻中央“五大发展”理念和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精神、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有力措施。他希望内蒙古自治区以签署合作备忘录为契机,大胆创新,在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上创经验、树标杆,积极探索标准化体制机制创新,大力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行动,有效支撑“十三五”确定的目标和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在推进实施国家重大战略,推进标准国际化,推动标准化改革以及民族文化、生态和现代农业、牧业建设等重点领域创经验、树标杆。国家标准委将按照《备忘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做好项目支撑,抓好措施落实。

  常军政指出,2015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质量大会,质量强区迈上新征程,标准化工作迎来新机遇。内蒙古自治区在清洁能源输出、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和现代装备制造等新型产业、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以及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等“五大基地”建设中,对标准化更好地发挥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有着更为迫切的现实需求。他表示,全区要按照《备忘录》的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签字仪式上,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还签署了《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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