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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先行 提质增效

  • 发布时间:2015-12-09 08:32:59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 宋军杰许钦祥徐小勇本报记者张华

  “十二五”期间,湖北省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为建设质量强省,大力实施“标准先行”战略,在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改进标准制定工作机制,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探索,一些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2011年,省质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詹永杰提出“质量兴省,标准先行”策略,将标准化工作融入质量兴省战略整体推进,成效显著,影响深远。

  近期,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兴於在听取标准化处汇报时,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围绕“三个加强、三个全面”,开拓视野,强力推进;加强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向先进地区学习;加强服务,找准标准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合作,广泛听取专家和部门意见建议,建立合作推进机制。“三个全面”,即全面融入湖北转型发展;全面拓展工作空间;全面赶超中部地区标准化工作整体水平。

  加大标准制修订力度,着力提升标准的有效性

  湖北省不断加大标准制修订力度,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省级地方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立。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制修订现行有效的省级地方标准1021项,其中推荐性标准879项,强制性标准42项。全省3年累计备案企业产品标准14440余项。一批国家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相继落户湖北,由该省相关单位承担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秘书处达29个。湖北省作为牵头单位主持研制国际标准18项,正在牵头制修订的国际标准4项。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3390项,占比约3%,增强了竞争话语权。

  为提高标准的有效性,湖北省在做好“加法”的同时,大做“减法”。2014年,该省质监局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对《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管理办法》立足于提高标准的科学性、适应性和有效性,对立项、起草、审查、审批、发布、复审等标准制修订的各个环节,较以往均作了更加严格的规定,有效减少了省、市、县政府标准的层级,控制了标准的数量和规模。

  从2014年初开始,湖北省质监局开始探索标准实施效益评估机制。这一机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标准实施前、实施中的预期评价,另一个是标准实施后的效益评估。预期评价从标准立项开始,要求申报单位提供标准的经济社会效益预测分析。标准推广之后,需收集实施中的技术和经济分析数据。实施后评估则主要对标准产生的实效进行全面总结评价,作为标准化示范经验推广和项目评比的依据。当年,该局对当年申报的280项标准进行严格评估,最后有80多项被否决,占申报标准总数的1/3。2015年,该局再次组织专家对269项标准进行评估,结果有100多项标准因适应范围较窄,受地域限制较强,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不明显而未予立项。通过效益评估,精简一般性种养殖标准数量,增加新兴产业和服务类标准比重,有效优化了湖北的标准结构。

  加大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力度,全面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据统计,湖北省完成或正在开展的各类标准化试点项目累计453个,其中国家级208个,省级245个。

  为了保证示范效果,近年来,湖北省质监局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建设思路。即“选好一个项目、建立一个标准体系、形成一个龙头、创立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并将这一思路细化成“三五五六”工作法,即把好“三个关”(项目申报、监督管理和目标考核);实施“五个配套”(水利和电力设施、田园美化绿化、机械化作业、田间作业通道、项目支撑);坚持“五个统一”(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种养殖模式管理、农产品销售和产品品牌);落实“六个到位”(领导重视、部门配合、资金投入、科技支撑、宣传培训和群众参与)。通过落实“三五五六”工作法,标准化示范项目呈现数量与规模剧增,质量和效益齐升的崭新局面,从而极大推动了该省现代农业的发展。湖北省第一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市——洪湖市,通过3年示范建设,全市标准化养殖、种植面积达3.74万公顷,比示范前增加了2.53万公顷,仅水产行业产值就高达42亿元,比示范前增加24.4亿元。随州市唐县镇马铃薯示范项目,已由2009年的亩产2000公斤增加到2013年的亩产4451.9公斤,创单产全国之最。

  探索服务标准化工作新思路,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湖北省质监局将服务业标准化作为工作重点,以建立和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为目标,加快服务行业基础标准的研制修订,引导和保障服务业规范、持续、高效发展,共制定修订服务业省地方标准47项,承担或参与服务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19项。

  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湖北省采取“2+X(即质监局、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模式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目前,已在政务服务、金融、物流、家政等13个行业开展了标准化试点,创建省级试点项目108个,成功申报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10个。3个国家级试点、49个省级试点项目通过考试验收。其中,武当山风景区、三峡人家风景区等5个旅游景区通过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创建,成功升级为国家“5A”级景区。

  开展国家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化试点示范,牵头制定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通则国家标准,参与垃圾处理国家标准研制。同时,制定相应的省级地方标准和市县地方标准规范20余项。

  切实发挥技术标准支撑作用,全力服务工业转型升级

  近年来,湖北省质监局以东湖高新国家标准化试点为契机,着力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标准支撑。目前,东湖高新区共主导制定国际标准6项、参与修订国际标准10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145项、参与修订国家标准74项,主导制定和修订行业标准200多项。其中烽火通信、国电超高压研究所、华中数控等5个单位12项标准,先后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全国高压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机床数控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7个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纷纷落户东湖高新区。在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中发出越来越响亮的“中国光谷”的声音,烽火通讯、华工激光、华中数控、中冶南方等一大批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通过主导技术标准成为行业发展的领头羊。

  积极推动部分优势产业实施标准联盟试点。其中,数字家庭联盟、光谷北斗联盟、新能源汽车联盟和窑炉产业联盟等4个标准化试点已初见成效。

  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发,着力打造湖北经济发展新引擎

  从2004年开始,湖北省质监局正式启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组织工作。截至目前,该省共有141个地理标志产品获保护,数量位居全国第二、中部第一;2014年以来新增地标产品47个,增幅全国第一。共有40个产品、144家企业获质检总局核准使用专用标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已成为加快农业发展、农民致富的重要抓手。

  湖北省质监部门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将它上升到是提高湖北农业品牌效应重要渠道的高度,加以全力推进。他们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出了“培育储备一批、申请保护一批、开发利用一批”的保护思路,并将抓重点产品挖掘和培育与生产技术标准化相结合,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与保护性开发相结合,将适度开发与加强监管相结合,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开辟地理标志产品标准立项绿色通道,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确保地方特色产品质量和传统风味保持长期稳定。地理标志保护的141个产品中,已有77个制定了省级地方标准,占比54.6%。通过大力开展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行栽培种养、生产加工、产品开发综合标准化,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支持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性开发,实现其流通市场化、品牌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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