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出硬招 能出实招 多出新招
- 发布时间:2015-11-11 09:32:38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 张海顺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三期叠加”和深度调整阶段,内蒙古自治区经济与全国一样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下行压力依然很大,转型发展的任务非常艰巨,耐力和后劲需要质量底气。全区要以《质量强区决定》为统领,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顺应质量发展新形势,紧扣质量发展主题,紧紧抓住发展机遇,筑牢质量安全防线,提升质量发展水平,在简政放权上敢出硬招,在质量提升上能出实招,在培育新增长点上多出新招,着力构建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质量格局,强力推动自治区向质量强区转变。
以建设质量强区为目标,提升质量发展总体水平。制定实施自治区《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规划,健全质量全程监管机制,完善质量强区顶层设计。围绕《质量强区决定》提出的四大目标、6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分解、制定落实措施。进一步提升工业质量水平,全面治理百姓关切、社会关注的重点产品质量问题,确保全部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进一步提升新兴产业质量水平,加大对技术密集型、大数据和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创建工作,促进物流配送、快递业和网络购物发展;进一步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有效促进外经贸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水平,强化节能环保产品标准的硬约束,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认证认可体系,开展环保产品和低碳产品认证活动,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指标任务,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60%以上;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强化市政、水利、交通等重大工程质量监管、风险防范、重点建设环节和重要建筑材料监管,做到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零容忍;进一步提升商贸服务业质量水平,引导商业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改进服务质量、增强企业实力;进一步提升旅游业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旅游业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水平。
以构建大质量格局为切入点,提升内蒙古质量形象。加快实施“百项工程”、协力打好“十大战役”和着力建设“四个内蒙古”,共同构建大质量格局;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出台《关于实施品牌战略的意见》,将中国驰名商标、内蒙古名牌产品、内蒙古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列入重点支持和保护对象;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尽快打造一批区域特色突出、品牌带动辐射作用强、集聚效应明显的示范区;发挥品牌叠加效应,以自治区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以优势骨干企业为主体,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地理标志保护、精品旅游线路开发、商标注册等手段,培育和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集群,形成区域特色品牌高地,提升内蒙古品牌和内蒙古质量形象。
以推进标准化先行为突破口,夯实质量基础。加强全区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以国际国内先进标准为标杆,全面提升内蒙古标准水平。完善标准体系,围绕新型工业、现代农牧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四大标准体系。重点建立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完善稀土、羊绒制品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地方药品标准体系;设立少数民族服饰文化产业、风能、马产业3个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升标准要求,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达到全国同行业中等以上水平;推进标准化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等10个单位申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加强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能力建设,重要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覆盖率、量值传递、溯源体系覆盖率、强制性产品认证抽检率均达到95%以上,全区低碳产品认证30个以上,有机及食品、农产品认证1000个以上,建立国家清洁能源计量测试中心;打造高水平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加大国家质检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力度,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跨地区、跨行业整合、重组和改革步伐,创建自治区检验检测认证优势品牌。
以严格实施对盟市质量工作考核为抓手,强化质量共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盟市质量工作考核方案》的要求,统筹安排、总体推进,认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对盟市政府年度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将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奖优罚劣,确保考核的严肃性和时效性,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完善质量法规体系建设,保证质量管理依法依规,行政行为合法合规;引导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产品质量责任,建立责任追溯制度,努力形成“政府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业诚信”的质量保障长效机制;营造质量强区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普及质量知识、增强质量意识,深入开展“质量月”“质量之光”“3.15”等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质量强区建设。
以确保安全为底线,优化质量监管体系。坚持“以质取胜,安全第一”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质量安全防控新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行动计划,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狠抓旅游质量安全、生产质量安全和建设质量安全;创新质量风险防范机制,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随机抽查制度,全面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发挥“质检利剑”等联合行动威力,集中整治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大农畜产品、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化学工业等质量管控,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质量监管和市场准入制度,有效遏制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为硬指标,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提升质量水平最终目的是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服务。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改变路径依赖、转变工作方式,把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作为硬指标、硬约束。积极服务“五大基地”建设,为自治区重点项目推进提供标准引领和技术支撑;重点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围绕中俄、中蒙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经济合作营造环境、增添活力;依法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持续服务企业,让企业的开发创新能力得到充分发挥,让更多的企业成为内蒙古创造的生力军,成为内蒙古质量的领跑者。
(作者为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副组长、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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