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蓄势待发
- 发布时间:2015-09-11 09:32:22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徐风
9月7日,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主办的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国际交流会,展示了我国知识产权服务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最新成果,分享了国际国内专家学者的最新观点,我国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经过多年的积淀,已呈蓄势待发态势。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引述2014年6月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探索建立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体系和诚信评价制度”,毫无疑问是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最权威的出处;201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对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标准规范的要求更加明确;2015年初,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标准委等4部门出台《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则统筹指导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建设。甘绍宁认为,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激励创新的根本保障;标准化在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等方面也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他希望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国际交流会成为一个品牌持续开展下去。
国家标准委副主任崔钢结合标准化改革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背景强调,加强创业知识产权服务是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要措施之一,这对知识产权和标准化工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他透露,在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方面,目前国际上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尚未展开,我国已于2014年制定发布了《关于知识产权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并且正组织筹建相关技术组织,我国在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制修订方面已经超前于国外各国,国家标准委将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服务标准研制,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同时进一步推进由我国主导制定知识产权服务国际标准工作。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是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要措施之一,标准化是否会妨碍创新这个老话题又一次在会上被提出。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高瑞鑫认为,知识产权成果需要借助标准化活动以持续扩大其应用价值,加快引领和掌控市场地位和技术优势;知识产权领域的各支撑要素,包括知识产权服务,亟须借助标准化来规范行为、保障质量、提高效率、凝结品质。知识产权服务品类、项目、术语、代理、信息、咨询、培训、设施、环境等无一不需要标准化。
知识产权是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的总和,知识产权服务类标准相对于其他类别的标准起步较晚。从2013年开始,深圳市已发布实施7项知识产权服务标准,涉及专利代理机构服务、专利代理机构品牌创建、企业专利运营、专利交易价值评估、专利信息分析与利用、境外参展知识产权预警等方面。其实我国早在2008年就开始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知识产权服务国家标准,如2008年发布的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系列标准中的分类及代码和基本词汇等,还有一系列知识产权行业标准。北京中关村是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汇聚了大量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服务优质资源。据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局长黄显智介绍,2012年,中关村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就已成立,包括对服务机构、流程、内容在内的中关村知识产权服务绩效考评标准在试验区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迅猛。据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唐恒介绍,2013至2014年,我国新增知识产权服务机构5000余家,截至2014年6月从业人员已达44万人。唐恒认为,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急需提高服务水平,标准化恰好是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路径,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将为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的提升提供有力支持。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董文倩认为,成为国际化的代理机构,标准化是根基。
来自欧盟、德国、美国的标准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专家学者和机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欧美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的情况。虽然这些国家和地区没有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但是其有着良好的标准化基础,其知识产权服务的全过程几乎都形成了完整的标准化文件,这方面的经验尤其值得我国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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