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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理应拥有“旅游”文化权利

  • 发布时间:2015-08-28 10:32:45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文化杂谈

  □ 许民彤

  旅游景点高票价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随着新一个“解禁年”的到来,近日,有媒体报道:全国大批景区门票涨价,旅游者高呼,“大好河山游不起。”自国家发改委规定“三年不能再次调价”后,解禁年“到期就涨”已经成为景区的一种奇特现象。笔者以为,有关部门应切实担起责任,不能听之任之。

  一直以来,高门票价格是制约我国旅游经济发展升级的重要“瓶颈”之一。2007年,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明确规定“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调整频次不低于3年”,给景区调价设置时间年限。但“禁涨令”实行以来,每隔3年,一些旅游景区就迫不及待地涨价。8年间,景区门票价格屡屡突破新高,许多景区门票动辄数百元。

  曾有细心的网友在节假日出游时列出国内外景区门票价格对比清单,惊呼我国门票价格绝对是“世界领先”:一张张家界的门票,超出法国卢浮宫门票的3倍;一张四川九寨沟的门票,如果用来参观美国黄石公园、印度泰姬陵、日本富士山,绰绰有余……

  面对旅游文化资源的日益垄断化、商业化和经营化,面对一些景区的一阵阵涨价狂潮,面对大众发出的“玩不起”、“游不起”无奈呼声,不禁让人感慨、沉思。各地景区、景点这种竞相“抬高门槛”的做法,说到底,是一些地方政府以旅游立市,地方财政严重依赖旅游产业,片面追求操作简单、效益明显的“门票经济”的结果。因此,有关专家指出,景区票价要体现公益性,应建立合理的票价生成机制。而从长远来看,景区应摆脱“门票经济”的依赖,不应将旅游门票收入当作地方财政收入的摇钱树,门票的价格应当与人民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谋求向产业经济的转型升级。旅游景区作为国人共有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承担着社会职责和文化公益的角色。

  从国外来看,在美国,国家公园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国会专门立法规定国家公园门票收费行为,哪些地方不能收费,收费的地方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都制定有详细标准,国家公园门票最高不能超过20美元,在自然公园里不允许重复收费,如大峡谷等世界自然遗产公园的门票每张10美元,16岁以下未成年人免费。巴黎是世界旅游收入最高的城市,但是法国政府非常看中人文景观的教育功能和社会效应,只要冠以“公园”名号的景区,一年四季免费开放,卢浮宫等几大博物馆门票价格普遍低廉,有的门票价格只有1欧元,以便让所有人都拥有受教育和受文化熏陶的机会,并且大多数人文景观都对记者、教师、档案员、未成年人、残疾人、失业者等社会特殊群体免费开放。在意大利,最贵的景点门票价格也不足意大利人均月收入的1%,参观著名的古罗马斗兽场才只需6欧元。这真正体现了旅游文化的公益性、惠民性,大众的参与性,是旅游文化本质的最好体现。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已有可能公平地把文化的权利分配给社会公众,而无损于文化的发展。所以,从本质上说,现代文明社会中的文化发展一直是按照文化民主化的道路发展的。今天,享有文化权利已经愈来愈被认为是文明世界里人的一个基本权利。保证大众的文化权利乃至向大众提供文化权利已成为一个国家的崇高任务之一。所以,对各地的政府或者景区的主管部门来说,发展旅游不止要看到它的经济性、消费性,还更要看到它的文化性、公益性,破除对“门票经济”的依赖,让大众充分享有旅游的文化权利,真正做好“旅游”文化这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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