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监管力度 落实主体责任
- 发布时间:2015-08-17 09:32:27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近日,山西省副省长张建欣深入太原市东方红品牌服饰商贸城、北美新天地商城、沃尔玛超市、燕莎商城等地,实地督查指导电梯安全工作。督查中,张建欣听取了山西省质监局局、太原市质监局和有关企业关于电梯安全工作的汇报,现场查看了检验技术人员对自动扶梯的检验过程。
张建欣对该省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在湖北荆州发生自动扶梯安全事故后省质监局采取的各项措施,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电梯安全工作反映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的管理水平,直接关系老百姓的人身安全,近年来全省没有因正常乘坐电梯而发生过恶性伤亡事故,但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深入细致抓好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措施。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电梯安全工作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电梯生产、维保、检测、监管、整改等各环节的主体责任落实;要扎实进行督查,加大安全检查密度、隐患整改力度,组织开展好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电梯安全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要防患于未然,保持定时巡检频率,发现故障与异常情况,要及时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保单位检修,全力预防电梯安全事故发生。
据了解,今年以来山西省质监系统围绕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从年初即开展了电梯安全、油气输送管道质量安全和锅炉安全监管三场攻坚战。在全面开展电梯安全监管攻坚战的基础上,重点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了安全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在电梯安全监管方面,该省质监系统共检查使用单位5042家、电梯54884部,发现了一些安全隐患,针对性地督促使用单位进行了整改。湖北荆州自动扶梯安全事故发生后,山西省质监局立即要求全省38部申龙同型号电梯全部停止使用,由生产厂家消除隐患,并部署开展了电梯安全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要求各级质监部门要督促各使用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对所管理或维保的电梯全面认真检查;使用管理单位要加强对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特别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管理单位在每天乘客使用前必须进行试运转,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维保单位要按时做好维保项目中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检验机构要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电梯检验指导书,对重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重点检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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