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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首内容违规歌曲被“拉黑”

  • 发布时间:2015-08-14 09:32:41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期话题:为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净化网络音乐市场,促进网络音乐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文化部近日公布了一批网络音乐产品黑名单,要求互联网文化单位集中下架120首内容违规的网络音乐产品,拒不下架的互联网文化单位,文化部将依法从严查处。

  网络监管机制亟待健全

  □ 李建明

  被“拉黑”的120首网络音乐作品,其中很大一部分长期在网络盛行,并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应该说,此次文化部的查处活动,将涉及淫秽、暴力、色情内容的网络音乐予以封存,对于净化网络环境具有重要作用。不过,监管网络音乐,不能只是依赖于事后补救,而是注重事前预防,将网络音乐置于法律监管空间之内。

  根据报道,被“拉黑”的120首网络音乐产品含有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或者危害社会公德的内容,违反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因此被列入网络音乐管理黑名单。如此来看,目前监管网络空间内的音乐作品,其主要依据就是《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并没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在该规定中,对于网络音乐作品的监管方式,只是依赖于“拉黑”手段,并没有其他更加细化和严厉的措施。同时,即便采取了“拉黑”方式,也只是注重于事后的补救,质量低下的音乐作品已经在网络广泛传播。

  网络空间具有不易监管的属性,目前网络音乐作品的发布,处于无序监管状态,缺乏音乐作品应该具有的准入门槛。不管是谁,不管什么作品,都可以自由发表,而不会受到严格的监管和约束。在这种情形下,一些质量堪忧、水平低下的音乐作品就会在网络上涌现,使得网络空间变得乌烟瘴气。

  面对网络音乐鱼龙混杂的局面,仅仅依赖于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查处,压力不可小觑。基于此,就应该完善法律法规,构建法律层面的监管体系,将事后补救变为事前预防。比如,网络音乐作品应该提高准入门槛,强化网络主体以及音乐制作主体的责任,明晰监管责任主体,细化和完善惩处机制等等。如此之下,才会堵住网络音乐作品的监管真空。

  值得肯定的是,文化部将120首歌曲“拉黑”,对于净化网络环境意义重大。在此基础上,还应该注重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补强,让监管制度具有现实可操作性。唯有如此,才能减少或杜绝淫秽、色情、暴力等不健康歌曲,真正让网络音乐健康有序发展。

  不能仅仅止于网络整顿

  □ 余明辉

  所谓进入黑名单的音乐产品,有的内容涉嫌宣扬淫秽,有的内容充斥暴力,甚至有的还涉及教唆犯罪或者危害社会公德等内容。因此,“网络音乐黑名单”的出台,以及主管部门加强对网上违规音乐的督查清除,无疑将进一步增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对网络音乐市场的净化意义重大。同时也给互联网文化单位内容自审提供了准确的“靶子”,便于企业将违规产品定向清除,明确底线,加强服务。

  但是,就以往互联网低俗违规音乐产生的根源、传播的途径、整治经验等来看,仅仅出台及网上督办“网络音乐黑名单”,并不能有效整顿现实中违规不良音乐产品的产生及传播。

  一方面,网络违规不良音乐的产生,网络充其量只是充当了一个助推者的角色。一些写作、演唱、录制相关违规低俗音乐的创作人、制作公司和音乐人才是罪魁祸首。如此,仅仅出台以及网上督办“网络音乐黑名单”,而相关违规音乐的创作人、制作公司等并没有因此受到应有的处罚。不良音乐的源头没有被堵住或受到应有的惩罚,也就很难说不良音乐不会源源不断地再继续产生和传播。

  另一方面,就现实来讲,大众互联网只是违规不良音乐传播的一个途径,亦因此,出台以及网上督办“网络音乐黑名单”,只是对线上网络音乐市场的净化与优化,只是堵住了这些不良音乐的一些互联网传播途径,而诸如微博、微信等其他更隐蔽的传播途径并没有因此被打击和堵上,可谓挂一漏万,整顿效果自然会有限。

  再者,就网络违规不良音乐的整顿经验看,诸如发布和整顿“网络音乐黑名单”早就不是第一次,早在2011年文化部就公布过至少3批的网络音乐黑名单,但遗憾的是,直到现在还有这么多的违规不良网络音乐被发现和禁止再传播,也就有力说明了仅靠出台以及网上督查督办“网络音乐黑名单”,效果是不太理想的。

  最后,就此次出台以及督查下架“网络音乐黑名单”的社会反应来看,一些上榜的音乐制作公司和音乐人很不以为然,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反省。

  因此,不管是从法律规定的法定打击手段,还是治理的途径,最终效率、效果看,“网络音乐黑名单”的整顿,不能就事论事止于网络的认定和禁止,更要做好相关的网下深入追查和严肃处理,只有通过加大违规成本、封堵更多传播途径等方式,彻底杜绝违规不良音乐产生和孳生的土壤,才是根本和有效途径。

  更要惩戒

  始作甬者

  □ 陈科峰

  网络越来越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网络音乐作为互联网文化、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蕴含的能量不容小觑。“拉黑”违规歌曲,目的在于肃清网络空间,建立有益的社会文化,然而,很显然,要达到这样的预期,单靠集中下架120首网络歌曲远远不够。在对这些内容进行集中清理的同时,还必须同时做好以下几点。

  其一,要果断“拉黑”含有不良信息的网络歌曲,更要深究这些歌曲的词、曲作者及发行商、传播商(尤其是影响力更大的艺人、知名机构),根据相关规定从严从重施以惩戒,如是从源头和渠道双管齐下,才有望早日彻底斩断低俗网络歌曲后续源源不断的产生。

  其二,须本着打防并举、疏堵结合、限制与激励兼顾的原则,除过勒令下架的强硬行政手段,更要尊重人们的认知规律,广泛鼓励、动员创作者用一大批内容健康积极、能准确把握时代脉搏、引人入胜的网络歌曲及附属产品来“良币驱逐劣币”,让低俗文化被迫逐渐退出市场。

  其三,将集中清理网络不良信息与“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将这个具体事件纳入社会道德、文化、法治建设大系统之中,动用各方合力,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营造健康干净的网络环境,与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乃至社会文化建设都息息相关,在此,在文化部对网络违规歌曲“动刀子”的基础上,有关方面能以此为契机,更进一步形成合力、辩证施治,动用法治思维,从各个维度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违规违法犯罪活动,不遗余力清缴文化“糟粕”,共同推动网络文明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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