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弃“国情”借口
- 发布时间:2015-08-07 09:33:27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应弃“国情”借口
□ 廖海金
据媒体报道,国家卫计委将在2015年底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届时,我国过去30年间由各部委制定的4934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缩减到1061个,数量减少为原先的1/5。卫计委同时加快了对重点和缺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至今累计公布49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其中每个环节都涉及到食品安全标准问题。在政府部门、新闻媒体披露出的一些食品安全事件中,标准问题无法回避。一方面,我国有着很多各种类型的食品标准,但是也存在着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另一方面,我国食品管理标准更新滞后,部分标准长期止步不前,有些标准也已经不再适用于当今的现实。因此,清理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是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水准、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必要之举。
应当承认,目前我国的食品标准普遍较低,有的食品标准甚至还是沿用着十几年、几十年前的标准,甚至有的行业新制定的标准出现了倒退的现象。食品安全标准存在散、乱、差、不科学等问题。仅就“散”而言,一套是食品卫生标准,另一套是食品质量标准,两套标准并行的结果是:按照一套标准监督检查合格的食品,按照另一套标准就有可能不合格;还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交叉重叠、相互冲突。现行标准的“标龄”在10年以上的占1/4,个别标准甚至已超过20年未修订。一些已经不再使用的添加剂或农药,还没有从标准中剔除,例如,现有的食品标准里还保留着一些已经停产多年的农药的限值标准。相当一部分标准的内容存在互相引用、沿用原有数据的情况。制定标准时你抄我、我抄你,缺乏科学分析和研究。很多新的食品添加剂或农药出现了,但制定标准的人也无所知,本应限定使用的用量和品种,但现在滥用情况严重,检测标准也没有明确规定。
笔者认为,所谓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问题,既有制度本身的原因,也有利益博弈的因素。从利益方面来说,一方面,食品安全标准高低往往关系着企业及其产品的市场准入问题。标准定得高一点,有些企业就可能面临被淘汰,而定得低一点,准入的企业便多一些。另一方面,制定一个标准往往需要大量的数据收集及论证,费用不菲,而国家的补贴有限,往往需要企业额外资助,于是,一些标准的出炉便可能掺杂“企业意志”,其制定权极有可能被“少数人”、“少数企业”绑架,标准之争在某种程度上便成了利益之争。
食品安全国标体系的构建既关乎每个人的饮食健康,也关乎国人的生存质量,乃至“中国制造”的国际市场份额。减少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食品标准,清理现行标准、抓紧制定新的标准,增强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标准跟踪评估、接受全社会监督已成当务之急。
首先,要将标准体系放在专业化、前瞻化、国际化的视角去考量。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开门立“标”,集纳民智、悉听民意,要坚持独立的专业标准,更要广开言路、以公开透明的姿态完善标准的内涵与外延。
其次,要秉持客观中立的立场,矢志于捍卫公共利益,站在民生安危的高度从严立规,既不为个别企业的声音所左右,更不能被少数行业协会的话语霸权所绑架。要力戒“新规不如老规”的诡异,就要平衡好标准体系建立的“专家系统”,从制度设计的每个环节开始,让博弈在光明正大的平台上进行,去伪存真、激浊扬清,把部门利益、集团利益真正屏蔽在公平正义的标准体系之外。
再次,标准的制定应该摒弃“国情化”的借口。要真正让新国标体系科学、合理与公平并赢得国际市场的认可,防止“劣币驱逐良币”乱象上演,必须将我国的标准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力避在制定标准过程中自我降格和标准的“内外有别”。
编织“食品安全网”,“标准”无疑就是网格的一个个结点,只有结点清晰科学,整张网络才能稳固有力。有了完善的标准,才能在生产中有的放矢,在检测中切中要害,在执法中一针见血。由此,热切期待食品安全新国标体系能够真正为食品消费筑起一道道牢固的安全之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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