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创意新型产品质量风险较大
- 发布时间:2015-07-31 07:37:36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霍一夫)近期,上海市质监局针对此类产品组织开展了食品用ABS制品的风险监测工作,本次风险监测对78批次食品用ABS制品展开,采样地点包括生产企业、超市和商场。风险监测结果表明,56批次食品用ABS制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卫生标准GB 17326-199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橡胶改性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中有关丙烯腈单体残留量项目。
常用于制造榨汁机、食品研磨器以及刀具等产品的ABS,全称为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因为这种材质具有较高的硬度、耐磨性和加工性能,而广泛应用于创意新型产品,如水果剥皮器、柠檬压、切蛋器、蒜茸调理器、量勺、刻度调味瓶、儿童学习筷等。
本次风险监测共涉及到水果剥皮器、柠檬压、切蛋器、蒜茸调理器、量勺、刻度调味瓶、儿童学习筷等创意新型产品31批次,仅有2批次符合上述国家强制性卫生标准。
据介绍,丙烯腈为合成ABS的单体之一。ABS材质本身没有毒性,但丙烯腈单体毒性较大。残留的丙烯腈单体有迁移入食品的风险,从而被人体摄入。人体如摄入过多丙烯腈单体,可能导致头晕乏力、恶心呕吐、手足麻木、意识模糊等现象。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326-1998中规定,食品接触用ABS制品丙烯腈单体的残留量不得超过11mg/Kg。本次监测中所测得丙烯腈单体残留量最高达到78.5mg/Kg。据近几年的数据统计,食品用ABS制品中丙烯腈单体残留量不合格率呈上升趋势。造成丙烯腈单体不符合规定的原因可能为ABS原料中丙烯腈单体未聚合完全、生产加工中所使用添加剂带入丙烯腈单体及生产工艺参数不当等。
本次风险监测还发现,食品用ABS制品存在较为严重的产品标签信息错误。包括标注材质与实际不符(标注材质为“ABS”而实际材质为“甲基丙烯酸甲酯-苯乙烯共聚物”)、产品内外包装标注材质不一致(外包装标注材质为“ABS”而内包装标注材质为“PP”)及标称执行标准与产品材质不符(标称执行标准为GB 9688-1988而实际应执行标准为GB 17326-1998)等现象。这些均表明企业对于产品的标签标识不够重视。
此外,上海市质监局还组织对该市生产的保鲜膜、食品袋、食品塑料容器、食品用包装膜袋、饮料瓶、餐具洗涤剂6类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计抽查产品230批次。经检验,抽查的230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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