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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

  • 发布时间:2015-07-08 09:33:21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天津组织开展

  “质检利剑”行动

  本报讯 (李 彦 记者姚延敏)日前,记者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了解到,为深入开展执法打假“质检利剑”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2015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质检执〔2015〕162号)要求,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

  开展以空气净化器和净水器为重点的消费品“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以空气净化器、净水器为重点产品,以点带面,推动食品用金属制品、餐具洗涤剂、汽车儿童安全座椅、童车、童装和家具等消费品专项执法行动。对空气净化器,严查电机和电容器温升过高、有毒有害物质释放超标、整机除菌率不合格等违法行为;对净水器,严查净化率效果不达标、材料溶出物含量超标、产品结构的承压能力不符要求、存在电气安全隐患以及标实不符、质量欺诈等违法行为。严查食品用金属制品标识标注和使用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餐具洗涤剂总活性物含量、去污力不达标和甲醇、甲醛、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汽车儿童安全座椅头部位移超标、童车存在不合理间隙、童装pH值超标和家具标实不符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标识欺诈等违法行为。

  开展以化肥为重点的农资产品“质检利剑”专项行动。结合《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2015年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质监〔2015〕16号),以化肥为重点产品,严查坑农害农质量违法案件。重点打击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和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在春季和秋季组织化肥产品专项执法集中行动,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三下乡”行动,继续抓好农药、农膜、农机等产品的执法打假工作。

  开展以“地条钢”为重点的建材产品“质检利剑”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地条钢”产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地条钢”和用“地条钢”轧制建筑用钢材违法行为,对清查出的和举报查实的地条钢企业和窝点,一律没收产品和用于生产“地条钢”的工频炉、中频炉等生产工具,并按照《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断电实施办法》规定,实施停、限电措施。继续抓好防水卷材、装饰装修材料、墙体材料等产品的执法打假工作。

  开展以发动机为重点的汽车及零部件“质检利剑”专项行动。对整车和发动机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查无证生产、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明令淘汰发动机和以国I、国Ⅱ、国Ⅲ发动机冒充国Ⅳ发动机等违法行为,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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