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农资打假“质检利剑”行动
- 发布时间:2015-03-02 07:31:19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
打击假冒伪劣,提高农资产品质量,是质检部门的重要职责。国家质检总局一直将农资打假作为全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整体部署,精心组织,有力推动农资执法打假工作,切实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2014年共查办农资案件2135起,货值5211万元,减少农业生产损失6226万元。
2015年,各级质检部门要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突出“农资打假下乡”、农资质量违法案件查办和农资重点区域整治工作,积极探索农资产品电商打假,继续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打假。
一是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继续深入田间地头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行动。要对辖区内使用的量大面广的农资产品开展免费检测,积极推广现场快速检测;要公布执法检查抽样检测结果和辖区农资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积极向农民宣传法律法规、识假辨假知识和“12365”举报投诉电话。二是要深入推进农资打假“质检利剑”行动。继续以化肥为重点产品,严查坑农害农质量违法案件。重点打击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和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要在春季和秋季组织化肥产品专项执法集中行动。三是要深化区域整治工作。按照形成多元共治工作格局要求,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通过执法检查、派员督查、暗访摸排、稽查建议书、约谈重点区域政府负责人等措施推动农资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通过投诉举报数、违法案件数、企业取证数、抽查合格率的前后对比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考核。
农业部牵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机制对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促进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农资打假合力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积极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农资打假多元共治工作格局。一是通过健全稽查建议书、约谈、承诺等制度,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农资专项打假工作责任。二是强化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完善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全覆盖监管,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三是构建社会积极参与农资打假工作的平台,尤其注重与行业协会、检测中心和电商平台的沟通配合,获取行业制假最新动态,努力挖掘农资造假潜规则。四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努力释放农资打假正能量,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打假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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