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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平衡独轮车受伤自担七成责任

  • 发布时间:2015-06-10 09:34:53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骑自平衡独轮车受伤

  自担七成责任

  □ 本报记者 曾祥素

  只需一个轮子就能“健步如飞”,身体前倾或后倾就能加速或减速,如同哪吒脚下的“风火轮”一般,如此拉风的器物怎能不让时尚潮人们怦然心动。然而,这样的“代步神器”能否上路?是否安全呢?

  小飞(化名)和他的几名同学分别使用IPS自平衡独轮车在路上骑行,在行驶至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与石板房南路交叉口北侧,几名同学由西向东陆续已通过路口,小飞急于追赶同学,急匆匆冲过了已亮起红灯的路口。同时,一辆小轿车遇绿灯由南向北正常通过路口,小轿车与小飞身体及IPS自平衡独轮车接触,造成小飞受伤,右胫骨粉碎性骨折等病症,经鉴定其伤情构成10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小飞使用的IPS自平衡独轮车进行了车辆类型鉴定,经鉴定,该电动独轮车的车辆类型无法确定。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小飞使用IPS自平衡独轮车由西向东遇红灯通过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是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小轿车由南向北通过路口未确保安全发生交通事故是次要原因,因此,小飞负主要责任,小轿车方负次要责任。

  小飞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要求小轿车司机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官根据事故双方的过错,判定小飞自己负担70%的责任,小轿车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判决现已生效并履行完毕,双方都服判息诉。

  法官表示,在这事故中,小飞缺乏交通安全意识闯红灯,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对于该起事故反映出的问题需要深思,这种“代步神器”新型工具能否上路,应该算是什么性质的交通工具,遵守怎样的交通规则,出了事故怎么分责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是摆在相应管理部门面前,亟须相关管理部门制定相应规则,对它进行制约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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