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12365执法信息化系统在部分地方两局试点应用
- 发布时间:2015-05-29 09:33:14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何 可)5月28日至29日,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在宁夏组织专题培训,部署12365系统信息化平台“执法管理”模块试点上线应用工作。宁波、广东、深圳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浙江、山东、湖北、湖南、重庆、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局派员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后,上述地方将在执法工作中全面应用该信息化系统。
据悉,12365系统信息化平台有4个主要的功能模块:一是执法管理模块,可支持全国执法办案网上运行;二是信息采集模块,可支持各地两局接听12365电话等业务录入平台,并采集重要数据;三是统计分析模块,可对全国执法办案数据和举报、投诉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从中发现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问题、风险信息和执法办案工作的薄弱环节等,提高全系统执法管理和有关业务决策水平;四是应急指挥模块,可以支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此次启动试点应用的是“执法管理”模块。下一步,其他3个模块也将很快投入试点运行。
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严冯敏通过视频方式向试点培训人员介绍工作。他指出,建设好、管理好、应用好12365系统是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重要工作,也是促进质检执法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12365系统将对质检部门查办案件、专项打假、区域整治、执法管理、新闻宣传等工作起到有力的支持作用,特别是在取消垂管实施分级管理的新体制下,有利于实现管理扁平化、指挥快速化、决策科学化,保证新体制下执法体系不乱、执法队伍不散、执法指挥不软,并且不断取得新的执法成果。希望各级质检部门共同努力,做到4个到位:一是硬件到位;二是网络环境到位;三是人员培训到位;四是组织落实到位。
严冯敏特别强调,各级质检部门有关负责人要亲自熟悉这套系统的使用,要从促进质检事业发展大局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从我做起、做好榜样,改变过去不愿意使用信息化平台的习惯,带动具体办案人员用好这套系统。此次培训结束后,原则上各试点单位查办的全部案件都应在本系统上运行。执法督查司将对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换算计入2015年度对各省政府的“双打”绩效考核结果。
为促进下一步各地市场监管局顺利应用该系统,此次培训特别邀请了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