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等违法人员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发布时间:2015-08-31 08:04:4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杨菲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备受关注的中信证券、《财经》杂志社、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员被公安机关要求协助调查一事又有最新进展。《财经》杂志社记者王晓璐因涉嫌伙同他人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刘书帆因涉嫌内幕交易、伪造公文印章、受贿等犯罪,于8月30日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介绍,《财经》杂志社记者王晓璐供述了其伙同他人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的事实;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刘书帆供述了其实施内幕交易、伪造公文印章、受贿等犯罪事实。王晓璐、刘书帆二人均向社会公众和广大股民表达了深刻的悔意和歉意。
7月20日,《财经》杂志社及财经网发布记者王晓璐撰写的报道《证监会研究维稳资金退出方案》。受该报道影响,股市出现异常波动。当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该报道不实,并强调有关媒体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报道不与监管部门核实是不负责任的。
王晓璐在接受调查时说,他根据私下听说的有关股市信息,结合个人主观判断撰写了上述报道。自己作为经过培训、从业多年的专业财经记者,对私下听说的有关股市信息没有进行核实,并且明知该信息会对证券市场产生重大影响,为了一味追求轰动效应,不负责任地编造传播不实报道,造成了市场混乱和恐慌,严重影响了市场信心,给国家和广大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为此,王晓璐表示深刻的悔意和歉意,希望公安机关给自己一个机会,愿意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有关情况,并请求对自己从轻处罚。
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刘书帆在接受调查时供述,2014年下半年,他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某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事项顺利通过证监部门发审会,并帮助该公司股票价格维持稳定并增长。为此,该上市公司负责人吴某向其行贿数百万元。刘书帆利用该公司定向增发的消息,向朋友李某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通过亲友的股票账户购买该公司股票,总共获利300余万元,刘书帆分得其中100余万元。随后,刘书帆还多次向吴某打听得知更多内幕消息,持续买入股票,非法获利数百万元。2014年底,他看到另一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配股后巨幅下跌,经向该公司一高管打探该公司股票具有上涨空间后,买入该公司股票,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另据刘书帆交代,他还在网上找人制作假的证监会保卫处公章、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章、西城区民政局公章和假身份名字“刘益超”的印章,用于制作虚假离婚判决书、给其情人在上海买房时作审税证明等。
刘书帆对自己的涉嫌犯罪行为表示了深刻的忏悔。他说,自己作为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严重违反证券法和从业规定,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中国证监会的公信力,损害了政府形象;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突破了基本的做人准则和法律底线,知法犯法,辜负了组织的多年培养。现在自己感到后悔不已,要向广大股民致以深深的歉意。
此外,记者还获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总经理徐刚,执行委员会委员、金融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刘威,金融业务部负责人房庆利,另类投资业务部总监陈荣杰等4名高管因涉嫌内幕交易,于8月30日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名涉案高管也交代了相关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