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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股市大跌证明应股票T+0而非期指T+1

  • 发布时间:2015-07-15 02:10:06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贺强  责任编辑:杨菲

  目前,股指期货实行T+0的交易机制,而股票实行T+1的交易机制,二者的不匹配一直被社会所关注和讨论。我曾经连续三次写了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建议“适时有步骤地推出股票T+0交易”。如今,从此次股市大跌中可以更清楚地看到,股票T+1的交易机制切断了当日回转链条、限制了投资者及时避险,客观上累积了风险,甚至最终出现连续跌停的踩踏发生。因此,我再次呼吁:是时候重新审视这一问题,尽快将股市改为T+0,而不是尝试将期货改为T+1。

  行情反转

  股票T+1让股民束手无策

  这次股市大跌,以惨痛教训的形式再次凸显了T+0交易可以当日止损、随时止损的优势。在股市目前T+1交易制度下,投资者买进去当天卖不出,无法在日内及时控制风险,只能一条道走到黑。尤其是近期股市剧烈震荡,融资配资驱动快速上涨后出现急跌,行情反转明显,不少个股甚至在日内出现涨停到跌停、跌停到涨停的大幅反转。典型的例子是救市第一天的7月6日,股市大量股票从涨停板打到跌停板,当天相信利好抄底的投资者眼看自己买入的股票下跌,但是受限于T+1交易制度,不能及时卖出止损,一天损失最多可达20%。

  实际上,我国股市在1992年5月2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实行过T+0交易。随着94年三大救市政策的出台,股市热情高涨,股指从325点一路涨至1000点左右,监管层为了限制过热、打击投机,于1995年1月1日起将T+0交易改为了T+1交易,并沿用至今。

  随着我国股市不断发展完善,股市市值增加至最高60多万亿,特别是融资配资大幅增加,股市现在也是杠杆交易了,也有融券等做空机制,风险进一步加大,使得投资者风险控制要求和市场流动性要求变得更加突出和重要,T+1交易的某些弊端也日益显露,在2013年光大乌龙指事件中以及在此次股灾中都有着惨痛教训。尤其是沪港通开通后,大陆股市T+1交易与香港股市T+0交易无法全面对接,同时股市T+1交易与股指期货的T+0交易无法匹配,应该尽快完善股票交易机制,改为T+0交易。

  期货T+1断不可行

  期货是高杠杆高风险的市场,必须采用T+0交易机制,以便于当日止损、随时止损。这是与期货市场的功能和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的。实际上,实行T+0交易是期货等所有采用保证金杠杆交易产品进行有效风险控制的必然要求。无论是商品期货还是金融期货,尽管保证金比例不同,但杠杆或风险放大比率一般有几倍、十几倍乃至几十倍。特有的风险属性,要求期货必须具有随时可做回转交易的便利,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化解风险。也就是说,即便做错了方向,也能给人活路,让投资者能够立即止损了结出场。如果是T+1,那么做错了方向就很难改正,无法当日止损,次日风险已经无限放大,保证金可能全部亏光甚至出现穿仓,严重威胁期货风险控制体系。

  正因为如此,全球期货市场近两百年交易实践中,没有一个市场不能日内回转,根本没有不采取T+0而采取T+1的先例。

  目前,全球股票市场大多采取了T+0交易,全球期货市场也无一例外地采取该制度。此次股市大跌更加提醒我们,在促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同时,中国资本市场交易机制需要与时俱进,不断优化革新,跟上市场发展脉搏,充分满足投资者避险需求。建议从期现货两个角度加以改进:一方面,应尽快实行股票T+0,实现日内止损、及时止损,从制度层面让价格在市场博弈中更快、更准确地找到出清点,让风险尽快地市场化化解而不是累积、扩大、传染和加剧;另一方面,应加快发展期货期权市场,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多、更丰富的避险渠道,分流股市抛压、促进现货稳定。尤其是要增加适应中小股票避险需求的股指期货品种,那里正是此次的重灾区。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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