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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互联网企业上市 制度建设已先行

  • 发布时间:2015-06-25 10:42:03  来源:中国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杨菲

  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互联网+”行动,指出要适应“互联网+”特点,开展股权众筹等试点,支持互联网企业上市。从目前资本市场的改革方向看,注册制、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战略新兴板等,均为互联网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提供必要的制度环境。

  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新兴企业的培育与成长,离不开资本市场的支持。但我国资本市场现有的市场体系和发行制度更多考虑传统企业的特点,缺少专门针对高新企业、暂未盈利的创业企业的制度安排,上市门槛较高、注重企业盈利,导致新兴企业难以进入境内资本市场,也有不少企业选择远赴海外上市。

  与此同时,受A股高估值的吸引以及美股监管严格的影响,今年以来多家在美上市中概股启动私有化,计划回归A股市场。这些中概股多为互联网科技企业,例如陌陌、中星微电子、奇虎360、世纪互联等。

  但目前境内的资本市场尚缺乏承接中概股的整体制度安排,例如2012年发起私有化的分众传媒,2013年在美国成功退市,本计划借壳宏达新材在A股上市,但一波三折至今未果。

  因此,从过去的经验看,支持互联网企业上市,一方面需要研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发行上市制度,适当降低门槛,另一方面需要清除特殊股权结构(VIE)企业境内上市的制度障碍。

  高层的态度已经明确。6月中旬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积极研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推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研究解决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的制度性障碍,完善资本市场规则。

  在本月上交所举办的互联网行业主题论坛上,上交所发行上市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注册制与证券交易所市场分层作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大变革,将极大地简化企业发行上市程序、降低上市门槛,增加资本市场的包容度和覆盖面,为互联网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其中,注册制将解决长期以来困扰互联网企业上市审核的因素,包括盈利门槛较高、审核周期较长等。交易所分层则为这些企业上市预留出一个新的空间,在这个层面上,上交所市场正在积极拥抱互联网。

  可以预见,上交所战略新兴板的推出将为互联网企业、中概股回归提供便利。此前在“上证2015中国股权投资论坛”上,上交所副总经理刘世安指出,战略新兴板建设的紧迫性十分突出。比如,一批优质中概股以及原计划在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正在研究如何更快地在A股上市。而目前境内资本市场还缺乏承接中概股的整体制度安排,从这个角度来说,战略新兴板的建设可谓迫在眉睫。上交所在注册制改革背景下推出战略新兴板,对于承接中概股回归将发挥重要作用。目前,中概股在回归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制度障碍,上交所希望通过战略新兴板的推出,以及其他创新制度安排,为中概股回归提供便利。作为全新的独立板块,战略新兴板将根据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试验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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