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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优化股票发行程序为注册制铺路

  • 发布时间:2015-05-23 07:21:00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毕晓娟

  中国证监会22日宣布,采取系列措施优化股票发行行政许可程序,包括把见面会由“面对面”改为“书面”、对财务资料过期企业不再中止审查、对优先股实施快速审核机制、放开公众股发行比例限制等。这些措施将为注册制改革铺路。

  据介绍,目前审核环节中的见面会是在反馈意见后,将发行人高管和保荐机构分批集中至发行部,当面宣讲审核程序和纪律要求。此次简化之后,证监会将以书面形式将审核程序和相关要求告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在再融资方面,证监会将对优先股实施快速审核机制,减少排队等待环节;对运作规范、市场表现良好的上市公司,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取消反馈环节,可以不再要求发行人到发审会上接受询问,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针对前期股票发行审核中财务资料过期即中止审查的做法,这次简化后的程序规定,财务资料过期的,在企业补充审计报告期间不再中止审查。同时,在财务资料允许延长一个月的有效期内,均正常安排初审会、发审会及核准发行,不再中止初审会和发审会。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还放开了公众股发行比例,规定企业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基础上,可自主确定公众股发行比例。在坚持低价持续发行的原则下,企业可按照实际资金需求量提高拟发行的公众股比例。

  此外,发行股票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主确定承销商数量。参照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做法,取消首发联合主承销商家数限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聘请主承销商。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说,下一步证监会将以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加强和改进股票发行上市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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