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两融检查结果 对六券商采取监管措施
- 发布时间:2015-04-03 16:33:40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张恒
中国网财经4月3日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4月3日表示,证监会通报2015年第一季度对券商融资类业务的现场检查情况。2月2日到2月15日期间,证监会对46家券商融资类业务进行了为其两周的现场。
张晓军称,券商融资融券融资类业务总体规范,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但部分券商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开展两融业务、违规为客户融资活动提供便利等行为。其中,长城证券代销伞型信托产品等行为,采取暂停新开两融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华泰证券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开展两融业务、向风险承担能力不足的客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对其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国信证券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开展两融业务,对其采取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管措施;五矿证券、华西证券、中金公司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开展两融业务,开展展期业务,对其采取警示的监管措施。
张晓军同时表示,证监会下一步将继续强化适当性管理,加强融资类业务监管,进一步提高现场检查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促进融资类业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