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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未对券商融资业务窗口指导

  • 发布时间:2014-12-13 00:31:28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倪铭娅  责任编辑:胡爱善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2日表示,为促进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规范有序发展,按照今年证券公司现场检查工作的统一安排,证监会将启动第四季度现场检查工作,对部分证券公司的融资类业务进行检查。

  近期有报道称,监管层对券商融资业务进行了窗口指导,要求调整比例,控制风险。对此,邓舸表示,证监会近期未对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进行窗口指导。

  邓舸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证监会取消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有关事项取消、调整后,证监会将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通过制定监管规范和标准,完善监管手段,加大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处罚力度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保护和有关业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关于证监会今年以来查办的操纵市场类案件相关情况,邓舸表示,操纵市场的行为扰乱资本市场正常秩序,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历来是证监会严厉打击的重点。今年以来,操纵市场新型案件增多,多种操纵手法交织运用、复杂隐蔽。针对操纵市场类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证监会及时调整打击重点,强化线索筛查工作,集中力量组织查处。1-11月,证监会针对涉嫌市场操纵行为启动调查53起,重点查处了以“市值管理”名义相互勾结、通过上市公司发布利好信息配合等新型手段操纵股价的案件。

  邓舸表示,针对当前市场运行特征,为防止操纵市场行为借机抬头,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实时监控,对交易异常行为全面排查、深入分析,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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