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宪容:对发行审核应加强媒体监督等外部监管
- 发布时间:2015-11-30 07: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杨菲
11月27日,证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社会监督。
从《意见》的目的及实质来看,最为重要的是两个方面,一是如何让中国资本市场真正能够担当起推动经济发展与繁荣的大任;二是约束IPO审核权力成了当前A股市场得以发展的重要一环。
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决策层一直在规划如何通过资本市场来促进经济增长,希望股市向好,增加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针对6月中旬以后A股市场的震荡,监管部门采取了不少方式应对。而发行制度的重大改变,则是这些政策中最重要的一方面。
A股市场建立与发展了20多年,对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股市的供求关系一直处于失衡状态,重新启动IPO,并适时推进发行制度注册制改革,就是调整供求关系失衡的重要步骤。
中国经济是由计划经济转型而来,政府监管部门对股市的主导也在所难免。在诸多监管当中,发行审核权力的运行长期未能得到有效约束,这种绝对权力不仅可能成为少数寻租设租的制度根源,也是股市资源配置不合理及低效率的制度根源。
《意见》重新对股票发行审核权力的运行进行规范,不仅对这些绝对权力进行了全面约束,要求这些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对股票发行过程中权力运行的具体化、公开化、透明化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将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对股票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规范与约束,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方面就是内部监管与基本制度安排及约束,这就是《意见》的本义与目的。对《意见》来说,可能还缺乏严厉的惩罚制度。加大违规成本,把绝对权力真正放在制度的笼子里。
第二个方面就是对绝对权力的外部监管。做好外部监管,不仅要做到发行审核权力运行过程公开透明,让市场了解每一个环节发生了什么,这些股票发行审核是不是公平公正,有没有违法违规操作,还要赋予新闻媒体更多的监督权力。如果新闻媒体不能够对发行审核权力运行有深度的了解,就无法达到监督目的。没有有效监督,要想约束绝对权力同样不可能。
第三个方面就是相关制度的制定是公共决策的结果,否则容易既得利益制度化,把个人或部门利益转化公共利益。这些都是当前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希望这些问题都能够在股市市场化过程中得到不断完善。(作者为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