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改革将聚焦股票发行和做市商制度
- 发布时间:2015-08-28 09:06:19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王文举
8月27日,全国股转系统监事长邓映翎在由齐鲁证券举办的“海纳百川、融汇三板—2015年新三板高峰论坛”上透露,截至8月27日,新三板挂牌企业家数已达3331家,按照目前的挂牌速度,今年将突破4000家甚至有可能达到5000家。他同时指出,新三板未来的改革将主要从股票发行制度和做市商制度两个方面进行改革。
服务战略新兴产业
尽管目前新三板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目前挂牌企业数目已经超过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之和,但与之对应的与挂牌企业数量及不相符的流动性和成交量。来自中小企业股转系统的数据显示,8月27日,系统挂牌企业家数达到3331家,总股本达1718.43亿股,流通股份为635.47亿股,但成交股数仅为7654.99万股,成交金额为4.34亿元。
邓映翎表示,提高交易量和流动性的方法并不是降低投资者门槛和实现连续竞价交易。他指出,新三板定位与沪深交易所定位不同,主要支持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为了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升级专业转型的支持,全面发挥中小企业的功能,拓展民间投资的渠道,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新三板现有的交易制度为面向战略新型产业的中小企业寻找战略投资者而非一般投资者。交易所风险平衡机制也与新三板风险机制不同。新三板需要用投资者的高门槛来匹配挂牌的低门槛。
未来将从两方面改革
邓映翎表示,未来股转系统应从两个方面进行改革,首先要从股票发行制度改革,按照目前的规定,股份制改制不满一年的挂牌企业不能买卖股票。因此在目前的新三板中,有34%的挂牌企业由于改制不满一年出于既不发行股票又不能买卖的状态,市场流动性大大降低。因此他建议,对于将要挂牌的企业,应规定至少有5%的股份用于买卖,有助于增强市场流动性。此外,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一家公募基金进入新三板,这与新三板以机构参与者为主的定位不符。因此,挂牌企业发行增量股份有助于吸引机构投资者入场。
改革现有的做市商制度则是另一个呼声很高的问题。
邓映翎表示,现有的做市商制度最大的功能是提供了给所有投资者价值发现的功能,但是现有的做市商是传统的做市商。现行制度下,券商作为做市商且规定只能用自有资金做市,做市资金有限。现有制度下,券商持有的做市股票也有限。
此外,传统做市商制度下,投资者之间不可以相互买卖,形成了垄断性交易。缺少竞争性、难以形成股票交易的最优价格、垄断性券商做市使券商动力不足,上述原因导致做市商制度下交易量处于低位。因此邓映翎建议引入混合做市商制度,在竞争的制度下,有助于提升交易量和引入更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