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逐利新三板多种业务模式介入
- 发布时间:2015-06-29 11:10: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杨菲
2015年新三板挂牌速度开始呈现“井喷”态势。虽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主要玩家仍为券商、基金公司和PE/VC等机构,但作为资金方的银行也开始将新三板纳入视线内。
除为拟挂牌、已挂牌的新三板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外,商业银行也通过可转债、并购债及与其他机构合作设立或参与新三板基金等方式介入新三板。
银行蜂拥进入新三板
用“井喷”来形容新三板挂牌的火爆程度一点也不过分。截至2014年末,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为1572家,是2013年的4.4倍,截至2015年6月26日,共有2624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较2014年年末增加1052家,挂牌企业总数量接近沪深A股挂牌企业总和。
由于新三板挂牌企业以高新技术型企业居多,资质优秀、成长性较好,这意味着将来与银行合作的空间很大,商业银行也在2014年新三板扩容后争相进入这个市场。
事实上,早在2013年便有银行积极布局新三板业务。上海银行在当年的营销过程中发现企业有挂牌“新三板”的业务需求,且企业资质优良、发展前景较好。便联动合作券商,针对企业股权架构、业务模式等量身定制新三板“股、债、贷”三位一体投融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2013年12月,全国股转系统也与工、农、中、建、交、广发、兴业7家商业银行签署协议,共同打造面向中小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去年上半年新三板再与浦发、招行、宁波、杭州、贵阳5家商业银行陆续签署协议,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截至2014年底,股转系统已与27家银行展开合作,针对挂牌企业推出29个专项产品及服务,以信用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及其他配套金融服务为主。据股转系统方面数据,2014年银行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共提供贷款433.31亿元,企业挂牌一年后债务融资成本平均为7.2%,较挂牌当年下降13.1个百分点。
这些贷款更多的是由股份行及城商行提供,主要原因在于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自身的市场化及创新力度较高,对中小企业更为了解。“国有大行的审批流程相对较长也让我们更倾向于与股份行、城商行合作。”深圳一位新三板挂牌企业财务人士表示。
证券时报记者也了解到,数家商业银行也有“进场”新三板市场想法,有关业务结构、风控要素等都在设计当中。“术业有专攻,短期内即使进场,也会主要以信用贷款和股权质押为主,全流程服务对银行要求太高。”广东地区一家城商行中小企业部人士表示。
开发多种业务模式
对比股转系统合作银行提供的服务可以发现,股权质押融资成为银行介入新三板的“标配”业务模式。“目前的股权质押多为解决资金链问题,还有一些是为偿还贷款、欠款或者满足大股东增持需求,质押折扣则因为需要考虑挂牌企业市场活跃度、基本面等情况,一般只能按照市值的5折以下进行质押。”深圳一家股份行新三板业务人士称。
对银行来说,股权质押业务较为成熟且收益稳定。除股权质押融资外,商业银行为新三板企业还提供包括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订单融资、信用贷款、股东或高管授信、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服务。
不过业内人士透露,银行挑选新三板企业为其提供股票质押服务时,考虑到股权流动性,大部分会选择做市企业。截至6月26日,新三板共有497家做市企业,占18.94%,且交易活跃度各有不同。加之银行不满足于只担任资金融出者这一单一角色,这就让多家银行有了往纵深拓宽合作领域的想法。
以平安银行推出的“新三板企业综合服务方案”为例,在企业挂牌前,平安银行可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并购服务、并购基金、PE直投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在企业挂牌后,则为企业提供专项信贷融资、供应链金融、并购融资、优先股、托管以及财富管理等服务;若企业能够转板,则依托于集团提供上市流程服务。
除为企业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外,银行还通过可转债、并购债及与其他机构合作设立或参与新三板基金等方式介入对新三板业务投资。
企业服务方面,为成长性新三板企业提供并购咨询、资金支持、债券发行等金融服务,甚至主动配置优质企业债券资产,对银行来说是很好的选择。
在机构合作方面,银行可与机构合作设立或参与新三板基金,采用优先劣后结构,由基金子公司或者私募基金作为劣后,同时尽职调查;银行资金作为优先级,双方可约定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利润分成。上述股份行新三板业务人士透露,“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在新三板基金上投资力量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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