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新三板惹争议 须同时符合三方规定
- 发布时间:2015-05-25 08:1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王文举
近期有市场传言,因不具备基金发行和管理资质,已有新三板众筹平台被证监会约谈,监管部门认为众筹平台自行发布基金并不合规,但从鼓励创新的角度不予处罚,而是要求平台自己下线项目。
据知情人士向中国基金报记者透露,众筹平台投资新三板项目需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而且需要履行必要的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不符合这些程序可能涉嫌违规。
新三板项目
是不是“类基金”?
目前众筹投资新三板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基金管理公司成立新三板领投基金,然后在股权众筹平台募集资金,并以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参与到新三板项目;二是直接在众筹平台投资新三板拟挂牌企业出让的部分股权或已挂牌企业的定向增发;三是发行投资新三板的基金产品。
在调研中,记者发现众筹新三板不仅有基金产品,还有新三板项目。众筹业内认为众筹新三板项目并非“基金”,不在违规之列;法律人士则认为众筹新三板项目若进行“类基金”运作,仍然是违规的,而当前法规对此区别尚不明确。
据记者调研,目前主要的众筹项目平台,如原始会、众投邦、中证众筹等多家众筹平台的新三板基金已经不见踪迹,但众筹新三板项目仍旧在列。
原始会平台上,新三板2016年10月拟上市企业、中信证券(600030,股吧)主办项目——盛世铸成NFC计划融资1000万元,目前预约金额为305万元,最低投资门槛为10万元。
中证众筹平台上,“科商创投新三板”项目2970万元的募集目标,超募达到296%。而在另一家某众筹平台上,1000万元新三板领投基金的募集目标,也超募了156.40%。
中证众筹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尚未听说违规情况,新三板众筹项目仍在正常推进。
上述某众筹平台CEO也表示:“近期没有监管层约谈我们,平台上还有新三板项目和新三板的领投基金。”
上述多位众筹业内人士认为,众筹发布新三板基金与众筹新三板项目是有区别的,新三板众筹项目应该不在违规之列。
而法律人士则认为,如果众筹新三板项目涉嫌“类基金”行为,例如众筹平台向不特定公众融资后,将资金融到自己的资金池,再以平台名义去投资,并进行收益和分红,这种“类基金”的方式同样需要基金的发行和管理资质,应该归属在违规之列。
对于新三板众筹项目是否属于“类基金”的说法,知情人士并未回复,而当前的相关法规也没有予以明确。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告诉记者,按照基金法和股权众筹融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基金的设立和运作有合规性要求。
一是众筹融资的人数要求,“融资完成后,融资者或融资者发起设立的融资企业的股东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上述一位平台创始人称,按照项目不同,平台的投资门槛分别为10万、5万、3万起投,募资人数不超过50人,是符合人数规定的。但以上述平台上发行的2015年拟挂牌新三板的“国际牛仔品牌转战微商平台项目”为例,融资计划为800万元,最低投资额为2万元。如果按照2万最低限投资,融资人数将达到400人,融资人数违规将是大概率事件。
二是非公开募集基金也有登记备案要求,“担任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行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报送基本情况”。
但据记者了解,目前不少众筹平台并不具备基金发行和管理资质,也未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程序。
刘国华称:“作为新生事物,股权众筹领域缺乏比较详细的规定出台,还存在大量的法律空白。但国家对金融领域实施特许经营,一般会限制缺乏行业资质的平台发展。目前众筹领域相对混乱,众筹平台缺乏相关资质将存在较大风险。”
据了解,目前规范众筹平台的管理规定主要为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众筹平台
涉众多违规风险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宋玉杰律师认为,以股权众筹方式投资新三板,既要符合股权众筹监管规定关于众筹平台的资质、项目合法性等要求,也不得违反基金法和新三板关于基金设立、备案等对投资者适当性进行管理的规定。
根据《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股权众筹平台的定位应为独立于投融资双方的中介机构。同时,根据该办法规定,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对众筹项目提供对外担保;不得利用平台自身优势获取投资机会,鉴于该办法仅为征求意见稿,并且对相关行为规定不是很具体和明确。
刘国华也分析,一方面,按照办法规定,由于很多股权众筹需要符合“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有与开展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有3年以上金融或者信息技术行业从业经历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要求,可能会造成部分平台并不符合运作资质。另一方面,众筹平台项目的合规性也需要审查。
事实上,按照当前参与新三板的投资人适当性的要求,普通投资人直接参与新三板需要满足500万元的投资门槛,认购新三板基金产品则为100万元,但通过众筹平台,门槛分别可降为10万、5万、3万,甚至1万。
宋玉杰表示:“通过众筹平台绕道进入新三板规避了监管层的500万门槛规定,这应该是股权众筹介入的主要原因。但普通投资人承受损失能力和投资风险意识薄弱,低门槛进场不见得是好事情。”
刘国华也认为,新三板市场之所以设置较高的准入门槛,主要原因可能还是由于新三板市场尚不成熟、信息披露不完善,股价波动相对剧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