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单方解约用户订单遭起诉 称遇到不可抗力
- 发布时间:2016-02-06 09:54:42 来源:环球网 责任编辑:阎明炜
一对闺蜜通过携程网报名参加法意瑞深度游,临出发前两天,却被携程告知法航工人罢工,航班取消,旅行计划泡汤,只能解除合同。
“法航虽然罢工了,但其他航空公司票源充足,携程出于成本考虑不给改签,而且还不肯全额退还团费。”消费者对携程的做法不满,双双将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起诉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
法院一审认为法航一家航空公司罢工,不必然导致行程无法继续,最终判决携程构成违约,应分别赔偿两人违约金2461.35元,退还甄女士未退还的团费337.47元。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一审判决后携程提出上诉。日前,经过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主持调解,案件以调解形式结案。
事件还原 飞机因法航罢工取消 携程单方解约
2014年,受好友甄女士之邀,周女士和她一起报名参加了携程网推出的9月26至10月6日的“意大利+梵蒂冈+瑞士+法国跟团游(3钻)瑞士深度 赠送塞纳河游船”的旅游项目。
她们分别与携程网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并各自交纳了团费16409元。
合同补充条款记载: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恐怖事件等,均会导致旅游目的无法实现,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时,周女士和甄女士分别给自己买了一份亚美保险公司的旅游保险,由携程网帮她们走办理保险的程序。
“出发前两天,我们却收到了携程网单方提出解约的消息。”周女士说,携程网给出的解释是,我们将要乘坐的法航罢工了。
周女士表示,当时她提出改签到其他日期或者是其他航班,但携程网坚持直接解除合同。
据媒体报道,2014年9月26日,是法航罢工的第12天。法国的航空公司经常罢工,但此次影响非常严重,有半数以上的航班被取消,在法国历史上绝无仅有。
在对华航线方面,法航9月26日从北京、上海、广州出发的绝大部分航班取消。法航每天只有两个北京直飞巴黎的航班,上海、广州起飞的航班各有一个。
游客申请理赔现差价 要求查详单遭拒
周女士说,在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载明必须乘坐法航航班。
周女士和甄女士当时查询了其他航空公司26日前往巴黎的航班,发现票源都是充足的,但票价上万。
她认为,携程之所以坚持取消行程而不给换别家航空公司,是因为携程网跟其他的航空公司没有合作,换乘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会增加成本。在之后的诉讼中,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也承认法航航空确实是他们在这条线路上的唯一指定方案。法制晚报
欧洲游未能成行,接下来进入理赔阶段。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在11月15日退还甄女士11749元,携程方面解释说,这是因为其已实际支出巴士、酒店、保险、签字费用4660元,故退还的款项扣除了这一部分。
但3天后,携程退还给周女士的团费数额却是15987元。携程工作人员解释说,团费相同退还的费用却不同,是工作人员错误操作所致。
周女士告诉记者,当时携程的工作人员要求她退回多退给她的款项,她要求携程出具一份退款明细,而对方一直不回应。
由于在签订合同时周女士和甄女士都购买了亚美保险公司的旅游保险,周女士称携程让她们向保险公司理赔。
周女士说,她和闺蜜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后,亚美保险公司把理赔金额4322.53元分别划入周女士和甄女士的账户。
起诉携程 要求还团费赔违约金 反被咬“不当得利”
由于在理赔阶段携程没有支付违约金,周女士和甄女士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将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
周女士要求携程退还剩余团费422元;支付单方解约违约金4102.25元;支付逾期退还团费之利息24613.5元;赔偿滞留境内损失41022.5元。
甄女士要求携程退还剩余团费4660元;支付单方解约违约金4102元;支付逾期退还团费16409元之违约金13127元;支付逾期退还团费4066元之违约金91802元,赔偿滞留境内损失16409元。
携程方面答辩表示,原告未能出行是因为法航罢工这一不可抗力原因所致,携程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携程方面还表示,其第一时间帮助原告进行保险理赔,原告未能出行损失已经通过保险理赔,不应由被告重复赔偿。由于周女士没有应携程要求退费,携程还认为她“不当得利”。
法院判决 罢工非“不可抗力” 携程需付赔偿金
朝阳法院一审认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飞机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的,法院应予支持。
案件争议焦点,是由于航空公司员工罢工导致合同未履行所产生的后果应如何负担的问题。虽然合同约定“罢工”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由此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后果被告不承担责任,但此次法航一家航空公司罢工,并不必然导致此次合同无法履行。
也就是说,此次法航罢工尚不构成“不可克服”的情况,至少携程方面没有证据证明“不可克服”。
周女士、甄女士与携程网签订的《出境旅游合同》中载明:携程在行程前3日至1日通知解除的,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由于飞机交通工具延误,携程应向甄女士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从携程提交的证据可知,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地接费用及签证费用,合计4322.53元。
因此,携程应向甄女士退还的费用数额为12086.47元,携程已实际退还11749元,故还需再退还337.47元。
2015年7月28日,朝阳法院判决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分别赔偿周女士和甄女士违约金2461.35元,另退还甄女士团费337.47元。
一审后,携程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目前,经二审法院主持调解,案件已经通过调解形式结案。
案件管辖 遵循合同约定 履行地签订地也可起诉
在周女士、甄女士和携程的纠纷中,携程的法务人员曾明确告知两人,携程的总部在上海,起诉应该到上海去。
周女士告诉记者,那样做意味着维权成本大大提高,自己和闺蜜不接受。最终,北京的法院立案审理了此案。
像携程网这样的在线旅游服务机构,服务范围面向全国。如果旅游者和在线旅游服务机构发生纠纷,应该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北京致尚律师事务所的张显峰主任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25条的规定,关于合同纠纷管辖地的问题,若合同有约定则从约定,没有约定则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另外,合同履行地、签订地的法院也对纠纷有管辖权。张显峰律师告诉记者,像携程网,在北京有分支机构,并且旅游者从携程网预订旅游行程后,可以到其所属的分支机构签订合同。因此,北京的法院对纠纷有管辖权。
维权成效
合同是关键证据
游客应提高取证意识
张显峰主任提示广大游客,与在线旅游机构发生纠纷,维权成功与否,关键看合同。
他表示,合同里,一方面约定了纠纷的解决方式,另一方面约定了双方主要的权利义务。游客花钱买了服务,就有相应的权利。和游客签订合同的机构,就应保证游客能够出行,否则就可能构成违约。
除了合同之外,消费者还应该提高取证意识。比如本案,携程的通知是线上的还是线下的,一对一的还是一对多的等等,都应该留下记录保存下来。“看似细枝末节的材料,都有可能对案件的走向产生决定性作用。”他说。
张显峰主任说,在法院最终认定旅游服务机构违约,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按合同解决,如果没有约定或者认为自己的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可以自行计算,但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主张权利。
概念解析
不可抗力
现实中,消费者在签订服务合同时,经常会看到“不可抗力”这四个字,这四个字也是服务提供者在发生纠纷时,逃避责任的说辞。
对此,张显峰主任提示广大消费者,“不可抗力”应该依照合同类型和合同约定内容来综合判定。
例如,如果游客只是委托携程购买指定的某一班航班的机票,这种情况下,如果航空公司员工发生罢工等,应属于不可抗力。
如果游客跟携程约定的是携程提供一次旅游服务。到达目的地的航班有很多,携程应提前做预案,通过调整航班、航空公司将消费者的损失降到最低,正常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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