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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签10.58亿元合同

  • 发布时间:2016-02-19 00:31:01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蒋洁琼  责任编辑:阎明炜

  国轩高科2月18日晚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与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金龙”)于2月17日签署金额为10.58亿元的《2016年动力电池采购合同》,超过公司2014年营业总收入的50%。

  利好今年业绩

  根据公告,南京金龙拟向合肥国轩采购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合同总金额10.58亿元,该合同为合肥国轩与南京金龙签订的2016年年度供货合同。采购物品内容及数量为包括6米、8米、12米在内的6种车型,共计6000套动力电池组;合肥国轩将在2016年2月至2016年12月分批次交付给南京金龙协议规定的所有货物,具体交付时间以乙方每月底制定的次月交付计划为准。

  根据电池交付计划,南京金龙于合肥国轩交货前支付30%货款;南京金龙应在货到票到后60日内向合肥国轩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货款;剩余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销量大增。合肥国轩是国内动力锂电池龙头企业之一,因电池产能规模的限制,2015年向客户的产品交付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随着2015年新建产能的释放,2016年合肥国轩产品的交付能力得到充分保障,同时,经过多年的积累,合肥国轩在资金、人员、技术、售后保障等方面也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公司表示,本合同金额超过公司2014年营业总收入的50%。合同采用分批交货的方式,交货期全部在2016年,将对公司2016年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加速拓展新能源业务

  据介绍,南京金龙自2011年成为公司的长期战略合作客户,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双方发生交易金额约1亿元。南京金龙作为国内较早从事推广新能源客车的企业之一,在新能源客车领域具有多年的产品和技术积累,2015年新能源纯电动客车推广数量超过8000台,位居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表示,该合同的签订将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汽车用动力锂电池行业的优势地位,同时为公司持续优化客户结构、持续拓展市场、实现战略升级带来良好的示范效应。

  分析人士表示,大额订单加速公司业绩增长。在电池成本不断下降及新能源占比提升带动下,电力系统对储能系统需求快速增长。此前,公司已与中通签署超过10亿元的锁价协议,本次与南京金龙签订大额订单,加之江淮等老客户需求持续增长,预计在电池价格稳定的情况下,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将有较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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