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子公司因出水“污染”被罚千万
- 发布时间:2015-08-03 07:15: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杨菲
上市公司黑龙江省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7月31日发布公告,公司下属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因出水水质不合格,被环保部门开具了总金额近1300万元的罚单。
黑龙江国中水务下属“秦皇岛公司”2003年与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特许经营合同,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日处理能力为12万立方米的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
据了解,不久前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根据检测报告,对国中水务“秦皇岛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的出水水质并未达到国家对水污染排放标准的要求。随后,秦皇岛市环保局认为国中水务“秦皇岛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12,993,228.18元的行政处罚。
国中水务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超标排放的情况,主要是因为进水水量超出负荷,且进水质量恶化,进水水质远超于设计标准。国中水务表示,公司及下属秦皇岛公司将与当地政府进行协调,尽快解决目前出现的问题。国中水务同时表示,公司并不排除通过行政复议及发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