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化与前总经理纠纷案败诉
- 发布时间:2015-05-28 02:34:45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张恒
上海家化与前总经理王茁的纠纷有了初步结果。法院近日一审判决,上海家化与王茁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王茁2014年6月1日至24日的工资4.2万元。上海家化5月27日回应称,不接受此次判决结果,将上诉。
因内控问题,2014年5月,上海家化解除了王茁总经理、董事的职务,随后又将王茁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票回购并注销。王茁不满上海家化做法,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
2014年8月4日,虹口区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对王茁要求上海家化恢复劳动关系(从2014年5月14日起)请求予以支持,上海家化支付王茁2014年6月1日至24日工资42355.17元。上海家化不服仲裁裁决,向虹口区法院提起诉讼。
5月26日,关于上海家化诉王茁劳动合同纠纷案,上海市虹口法院给出一审判决结果:上海家化与王茁恢复劳动关系,同时,上海家化支付王茁2014年6月1日至24日的工资42355.17元。
虹口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上海家化与王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应恢复劳动关系。法院认为,上海家化将公司产生内控问题的责任完全归咎于王茁一人失职,不尽合理。
昨日,上海家化对新京报记者回应称,公司不接受此次判决结果,将根据法律规定提起上诉,此次判决对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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