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润发四股东“窗口期”违规减持
- 发布时间:2015-03-25 07:08: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陈娟娟
随着A股节节攀高,产业资本减持套现的冲动也明显高涨。然而,鉴于目前还在年报披露期,于是就有一些上市公司的股东一不小心就踩上了“窗口期”的监管红线。
昨日晚间,长江润发发布最新公告称,公司三位实际控制人郁霞秋、邱其琴、黄忠和以及高管卢斌近日发生年报“窗口期”违规减持行为,四人已将减持交易的部分收益51.69万元上缴公司。
公告显示,2015年3月18日-20日期间,长江润发三位实际控制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892,8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61%,成交金额总计5168.8千万元,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75,456,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1%,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另外,公司高管卢斌也于3月18日减持公司股票286,7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48%,成交金额约为378.5万元。
长江润发称,公司年报披露时间原定于2015年3月28日,延期至2015年4月25日。发生此次违规事项是由于错误的理解2015年4月25日前三十天为年报窗口期,从而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8.16款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问题发生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公司进行处置,就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已于2015年3月24日将本次减持交易的部分收益51.69万元自愿上缴公司,公司已确认收到上述款项。
此外,公司方面表示,郁霞秋、邱其琴、黄忠和以及卢斌在2015年3月18日-2015年3月20日期间减持股票时,没有提前获悉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公司2014年度业绩也在前次业绩预告的范围之内。
按照长江润发此前披露的业绩快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122,788.22 万元,同比增长 6.32%,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销量有一定增长;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812.70 万元,同比减少 6.71%,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导致利润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