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文化大股东收到监管部门警示函
- 发布时间:2014-08-20 03:15:05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娟娟
山水文化8月18日晚间公告,15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收到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发来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黄国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8月5日,有关媒体对山水文化相关信息披露事项进行了报道,山西证监局对此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查,山西证监局认为黄国忠作为广西金信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在2013年10月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5月披露的收购报告书中未如实披露广西金信的相关信息。其持有的山水文化2000万股股份被法院冻结后,未准确、完整告知上市公司股权冻结的原因。山西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黄国忠本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8月18日,上交所已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同日公司相关股东也收到上交所纪律处分意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