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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 星期五

30天后 哪些公司将面临退市考验

  • 发布时间:2014-10-21 07:40:00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恒

  证监会上周五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业内人士认为,在严格监管的态势下,一旦触发退市强制标准,上市公司“侥幸过关”的空间进一步压缩。

  目前,五家已暂停上市公司和已被立案调查尚未领到“罚单”的上市公司,则将是30天后,即新规启动后,首当其冲的“体验者”。

  暂停上市公司复出难度大

  从此次《意见》的表述看,在强制退市的财务指标、交易标准指标等方面,仍是对2012年前一轮改革的延续,不过,其强调重点在于“严格执行”。从已有案例看,除之前“闽灿坤B”险些因触发交易指标遭遇强制退市,财务指标还是上市公司被动退市的主要原因。

  目前的五家暂停上市公司,对应为*ST二重*ST超日*ST凤凰*ST国恒*ST武锅B,显然将是最新版退市制度推出后的关注焦点。上述五家公司都触发了暂停上市的财务指标,以连年亏损为共有特点。面对“严格执行”的退市制度,上述五家公司要“全部出线”的难度可想而知。

  已立案上市公司心情忐忑

  此番退市制度再完善的亮点,当属在强制退市指标中加入了重大违法的条款。即针对“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市场反映强烈的两类违法行为,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因此被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应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这些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决定之日起一年内,交易所应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事实上,“欺诈上市”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两种情况在A股市场上并不少见。之前的绿大地、万福生科都是“欺诈上市”的典型。不过上述公司此前都已领到了证监会的“罚单”。

  另一方面,感到“忐忑”的应当是目前被立案调查但尚未收到处罚决定的公司。这些尚未领到“罚单”的公司中,是否会出现“重大违法退市”的案例,值得关注。

  重大信披违法认定需明确

  相对而言,欺诈上市的退市标准较为清晰,而对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认定中,其标准尚需进一步明确,而且,当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才会触发这一标准。

  也就是说,目前被立案调查的公司中,或许最终可能不足以被认定为重大违法,甚至立案调查的结果亦可能是“事实不成立”,因此,最终被实施强制退市的很可能还是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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