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私募淡定 小私募焦心
- 发布时间:2016-04-19 02:09:29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徐文擎
中国基金业协会15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简称《募集办法》)以来,私募悄然启动或准备启动相关的内部合规程序,梳理过去资金募集流程中的盲点,制定新的内部规则,从对内、对代销机构、对客户三方面入手,落实《募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3个月过渡期会用足,盲点不少,管理人自身、代销机构、客户都有很多需要学习和重新适应的地方。”沪上某中型私募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值得注意的是,大中型私募表现相对淡定,有的甚至在《募集办法》出台之前已经展开相关的内部合规程序,新规出台后会更相对集中地改善;小型私募则较为焦心,主要表现在对中后台人力成本的担忧。
大中型私募从容应对
“总体来说,压力不大。”某百亿级私募人士说,“其实在《募集办法》发布之前,我们已经在启动内部合规程序,包括投研和销售体系的流程,比如进行合作机构的内部尽调审核等。说实话,我们的规章应该会比这个严格,但确实有些盲点之前没有考虑到,所以《募集办法》之后,我们会有针对性地再梳理一遍销售和宣传方面的业务流程,重新修订内部制度,从根源上避免违规。”
据了解,这家私募的内部合规程序启动于3月底,主要针对此前的信披管理办法,已经对公司销售团队提出了禁止微信朋友圈不适当宣传、加强对合格投资者的甄别和认定等要求,但对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方面没有覆盖到。“接下来缺什么补什么,最重要的是讨论并补足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上面的空白,有章可循比无法可依好,避免行业的无序竞争。”他说。
除了内部合规外,他们还将与银行、第三方等代销机构,就双方以后的权责关系进行更详细的探讨,并希望能以书面的形式将讨论的结果固定下来。“不过,大部分的认定责任还是在我们自身。”
浙江盈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士也表示,《募集办法》颁布是业内期待已久的重要事件,有利于私募基金行业正本清源。该办法的核心是保护投资者和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即确认合格投资者,这也体现了私募行业的特性。另外,办法也对募集主体、募集程序、宣传推介、严控分拆、增加回访等方面也做了详细规定,明确行为“红线”,让私募行业募集资金有章可循。盈阳资产近期将组织集体学习文件中的具体内容,同时与代销机构妥善沟通,根据政策精神和要求,完善募资工作的各项环节。“我们相信,连同此前已经出台的内控和信披办法,以及之后还将继续颁布的其他管理办法,将共同构成促进私募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框架。”盈阳资产执行董事丛榕说。
上述沪上私募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他们已经要求公司内部人士在微信上进行朋友分组,对与其业务相关的微信朋友分成“潜在客户”和“产品客户”两个组,对于前者只分享投资策略、管理团队背景等,不再分享旗下产品的业绩尤其是单只优秀产品的业绩,对于后者则定期披露产品的净值情况,争取也披露份额情况,并可推荐后续将发行的产品。
小私募焦心“补短板”
“未来一段时间在中后台人才上的需求肯定会大大增加,成本会大幅提高。”北京某小型私募说,“3个月过渡期对我们这种体量的私募来说肯定是不够用的,最主要的困难就在于招人。”该人士毫不讳言地说,对特定对象调查、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基金推介、基金风险提示、合格投资者确认、基金签署及打款、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认购确认成功多项流程上都有明确的规定,严格执行下来人力会大大增加。“比如原来我们老总既做投资又做风控,现在肯定得分开。此次确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最终募集责任,为了避免风险,我们也准备招聘专门的法务人员。在销售环节上原来就我一个人,但如果回访确认确定执行,还要找销售以外的客服人员跟进。这几方面算下来,增加的人力资本不小。我们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梳理流程,制定相应的人才招聘方案。”
“私募行业这两年的发展是宽进严出,会死一批,也会壮大一批,只有能经受市场和政策考验的管理人才能真正存活下来,对投资人负责。”另一家小私募人士说,“我们愿意接受挑战,现在主要是对内学习、对代销机构博弈、对顾客循循善诱。实际上,找到真正的合格、成熟的投资者,我们投资上也更省心,不会受到太多的非专业干预。另外,我们此前也还遇到过‘飞单’的情况。投资者门槛提高,这方面的麻烦事减少,对我们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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