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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项目申报系统接受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申请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10-15 23:31:00  来源:上交所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上证函〔2015〕1048号

  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

  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提高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申请受理效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自2015年7月7日起通过债券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接受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120.204.69.28/bond和https://116.228.174.180/bond。管理人可通过申报系统向本所提交资产支持证券的挂牌转让申请材料。

  二、管理人需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申报系统。管理人应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为项目人员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具体流程详见附件。管理人所在机构因申报公司债券项目已经办理过数字证书的,无需重新办理。

  三、管理人登录申报系统后,应按照用户操作手册完成用户注册和权限设置,依照要求填写项目信息和提交申请文件,完成项目申报。

  四、管理人应尽快做好使用申报系统的准备工作,并及时反馈系统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在2015年8月7日之前,不能进行网上项目申报的管理人仍可采用纸质材料方式提交申请材料。2015年8月7日后,原则上所有项目申报均应通过系统进行。

  五、管理人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措施和内部管理制度,对本机构用户和系统操作进行管理,严格信息管理,确保项目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确认申报文件已经公司内部风控或合规审核通过并同意向本所申报。

  六、申报系统项目申报填报模板的知识产权归属本所所有,管理人应配合做好填报模板等的知识产权保护。

  七、系统使用过程中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在线咨询QQ群:债券发行上市交流群(群号:205530178);技术支持热线:400-900-3600。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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