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盈利企业上市问题研究
- 发布时间:2015-04-10 01:22:45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北京证监局课题组
截至2014年9月19日,我国市值前20的互联网境外上市企业总市值达到了4600亿美元,几乎占据我国资本市场市值十分之一。海外上市的优势包括:发审程序简单,发审时间较短,发行上市标准低,再融资没有盈利条件、间隔期和融资额上限的要求,全流通制度为企业实现买壳上市并成功套现提供了先决条件,完善的私有产权保护的法制环境为企业家提供了有效的私有财产和投资权益的保护。
为推动互联网类未盈利企业境内上市,建议鼓励国内创投机构发展,在政策上解决一些VIE架构企业回归A股上市中存在的主要障碍,包括允许连续计算VIE架构存续期间的经营时间,合并计算VIE架构下相关主体的业绩等。为了不让对赌协议成为阻挠互联网类企业上市的障碍,监管层在IPO过程中须尊重当事人的契约自治的内容,在充分信披的基础上适应此事实。此外,前海地区与上海自贸区作为金融服务的下一步试验田,一些制度激励的绩效研究,比如税务的激励制度,外资准入的激励制度等等都可以在这些地区试验加以解决。可考虑为未盈利企业设立单独审核通道。可考虑进一步对证券私募发行豁免制度予以制度性突破。
互联网类未盈利企业境内上市后,从监管层面,建议监管理念转向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弱化实质审核。提高审核效率,公开审核速度。建立相对灵活的退市转板要求,可考虑于创业板建立单独层次,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段时间后到创业板上市。设置有针对性的信披要求。对再融资的门槛适当放宽。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