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沪发力租赁业务
- 发布时间:2014-12-08 00:31:33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李超
天津、上海两地的自贸区正在推进租赁业务。在东疆保税港区已有的存量基础上,天津正尝试把握多重政策机遇,而上海则借自贸区吸引更多的租赁企业加盟。不过,在租赁企业以“几乎一天注册一家”的速度扩张之际,对于“僵尸企业”的担忧也已出现。业内人士认为,在化解产能过剩、清理地方债务等方面具有相对优势的租赁业应做活服务方式,提升余值收益和服务收益的盈利空间。同时,《金融租赁法》及相关的财税政策有待推出和完善。
津沪发力租赁业务
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崔津渡表示,经过长期探索,天津融资租赁业取得长足发展,截至2014年9月,天津共有融资租赁法人机构267家,注册资金近1080亿元。天津5家租赁公司贷款余额3052亿元,融资租赁资产达到3049亿元,占全国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29%。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了单机单船租赁、基础设施租赁、不动产租赁、离岸租赁、跨境采购和转口租赁等业务,开发了商务楼宇等业务,并为中小微企业融资融物。动产权属登记制度促进了融资租赁产业发展。当前,天津面临着深化改革和加快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实行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建设丝绸中国经济带和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争取设立中国天津自由贸易实验区,争取设立天津高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大战略机遇。天津市将把融资租赁业放在重要战略地位。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局长王彬表示,上海自贸区融资租赁产业目前体现出迅速发展的趋势,今年8月18日交银租赁公司取得了专业子公司开业批复后,另有七八家金融租赁公司正在与自贸区管理部门洽谈下一步发展规划。
租赁业内人士认为,天津保税港区已有大量的业界资源积累,存量丰厚,在租赁业发展方面,多个政策将提供机遇。而上海自贸区对于金融机构的吸引力,也促使租赁企业愿意考虑谋求一席之地。
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张旭光表示,目前金融租赁业虽然是一个新兴行业,但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传统行业,国内大量租赁公司和主流租赁公司都是银行业主办的。租赁业是顺周期行业,在经济高速发展时,资产规模膨胀,资产质量稳健;经济进入新常态后,行业会受到深刻影响。租赁业风险暴露比银行业低,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租赁业在化解产能过剩、清理地方债务等方面相对银行业更有优势。作为重资产行业,未来通过银行间市场发债、海外发债、引进战略投资人等方式,可做大资本规模,使其融资能力更强。
有待政策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刘竹梅表示,融资租赁司法解释的出台恰逢其时,正赶上行业大发展时期,人民法院受理融资租赁案件也呈逐年增长趋势,但行业发展的同时仍然存在问题。行业跟踪数据显示,去年同期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有600多家,今年初增至800多家,目前已有至少1600余家,“在全国几乎是一天注册一家”。但机构调查结果显示,部分主体几乎是“僵尸”企业,另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一定在做真正意义上的融资租赁业务。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表示,截至2014年9月末,国内共有26家金融租赁公司,行业总资产1.22万亿元,拨备覆盖率236.91%,具有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中国融资租赁业务额在全球排名第二,金融租赁公司在其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在中国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金融租赁在支持产业创新升级、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等方面的作用变得更加重要。
杨再平表示,推进金融租赁行业发展,应做活服务方式。金融租赁公司的利润来源大致可以分为利差收益、余值收益、服务收益三类。目前。后两类盈利模式尚有较大提升空间。国内租赁资产分布相对集中于工程、飞机、电力、矿采等领域,服务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在加强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应完善金融租赁法律和司法体系,推动制定《金融租赁法》,并统筹研究金融租赁财税政策。所得税方面,当前我国正在研究部署促进企业投资的加速折旧制度,应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平等适用加速折旧、投资税收抵免和税率降低等所得税优惠政策,以激励金融租赁交易的达成,促进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增值税方面,应关注“营改增”范围扩展后的税负公平问题,金融租赁公司承担的实际税负至少不应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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