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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平台游走灰色边缘

  • 发布时间:2014-10-18 00:31:16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张洁

  有别于天使VC,股权众筹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生根发芽,并在众多网民的追逐下迅速发展,包括京东和淘宝在内的互联网大佬纷纷涉水众筹平台。虽然众筹人气十足,但“草根”基因难以颠覆,无论从技术支持、专业提升,都处于“无蓝图”阶段。

  分析人士指出,经历了P2P借贷市场的风险败露,目前互联网投资者对于钱财的理性认知不断提升,无论是服务方还是受众,都从粗放的状态向精细化的投资方式转变。而最为重要的是,政策监管上,众筹仍游走在灰色边缘。

  2011年之后,国内以众筹网、原始会为代表的奖励性众筹和股权类众筹网站开始发迹并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全球众筹峰会之后,世界范围内众筹的借鉴与融合更加走向多元化。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内众筹领域发生融资事件1423起,国内众筹行业募集资金总额达到2.32亿元。众筹为不少创业者、企业解决了资金难题,助力发展。同时,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准入门槛低、渠道广泛等特点,网络众筹的风险逐步显现。

  虽然“草根”众筹快速蔓延,甚至有人认为将反噬传统VC行业,但事实并非如此。截至2014年9月30日,国内至少已有100家众筹平台,其中有11家倒闭或已无运营迹象,3家发生业务转型。

  “众筹仍不能突破法律边界,很容易与敏感词‘集资’联系起来。”互联网金融资深分析人士认为,在国内不会有人做债权众筹,因为它极易触及非法集资的法律红线。对于股权众筹来讲,通过一些机制的设置,例如通过设立股份制、有限合伙制企业,有可能避免触碰到非法集资的法律要件。虽然不少企业在技术上不存在障碍,但是股权投资的风险非常大,做这方面的众筹必须慎重。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高级培训中心副主任秦宝波认为,法律肯定是要往鼓励互联网金融的方向发展,而绝对不会采取扼杀的态度。很多现在的法律都带有当时设立时的背景,互联网金融正在把技术背景改变,例如互联网会使很多东西更透明,过去大家以为的很多风险都已不是风险,那么相应的法律就应改变。法律会保护健康的互联网金融往前走。

  一位传统VC从业人员告诉记者,众筹与传统VC有本质区别。首先,传统VC的调研和资金投入比众筹要大很多;第二,众筹多是面向消费者群体,而VC孕育的企业生产的产品也许面对的仍是企业客户,这样在众筹平台就较难获得融资;第三,传统VC多是股权参与企业,获得利润分红,而众筹更倾向于商品回报。

  不过,对于褒贬不一的众筹平台,传统VC并不反感。“现在的众筹平台是对整个创投业的微创新,是对传统VC的良好补充。”启明创投创始人邝启明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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