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实“新国九条” 促进资本市场发展
- 发布时间:2014-09-15 00:0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孙业文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9月15日,上海市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9月30日。
据上海市政府网站,《实施意见》共33条,涵盖了自贸区资本市场开放、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功能、支持证券期货服务机构增强核心竞争力、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涉及证券、基金、期货及各类资产管理等各类金融机构。
《实施意见》提出,要不断扩大自贸试验区资本市场开放的范围。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推动资本市场支持促进自贸试验区政策的落地实施,研究出台相关细则。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配合中国证监会逐步放宽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逐步提高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的持股比例;逐步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加快推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成立分公司或专业子公司。支持本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利用自贸试验区平台,实施“走出去”战略,发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产品;支持其境外分支机构按规定发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产品,逐步扩大QFII、RQFII参与金融期货产品的范围。
《实施意见》还提到,上海要努力改善营商环境,吸引境内外各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金与资产管理机构到上海发展。具体举措包括支持符合条件的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申请证券期货业务牌照,在本市依法发起开办或参与设立专业牌照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积极支持民营资本进入证券期货服务业;支持本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以相互持股的方式探索综合经营。
对于本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实施意见》支持其做大做强做专业,探索国际化和集团化发展。推进金融资源优化整合,加快金融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发挥本市基金管理行业优势,鼓励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向现代资产管理机构转型。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上市进程,完善市场化资本补充机制。形成若干全国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打造一批法人治理健全、服务水平优良、风险管理完善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推动上海成为重要的全球资产管理中心。
此外,上海市还将支持本市证券期货业、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产品、业务和交易方式,增强服务的便利性,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支持互联网企业多形式参与上海资本市场,规范开展股权众筹等业务,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